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4月21日正式印发了《准格尔旗为企服务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准格尔旗为企服务工作制度(试行)》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全旗为企服务工作,构建高效闭环为企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准格尔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全面推进为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准党办发电〔2024〕27号)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准政办发〔2024〕47号),制定本制度。
二、为企服务基本原则?
坚持“无事不扰、无时不在、无微不至”的核心理念,实行管家服务制度,构建“统筹牵头、分级负责、协同联动、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现高质高效服务企业。
三、为企服务适用范围和服务对象?
(一)适用范围
覆盖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苏木乡镇街道和旗直各部门为企业服务全过程,包括企业诉求受理、研判分类、转办分办、回访反馈、监督办理等全环节。
(二)服务对象
1.在准格尔旗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
2.招商引资入驻准格尔旗的新企业、新项目;
3.有意在准格尔旗落户发展的其他市场主体。
四、管家服务体系及职责分工?
(一)三级管家服务体系
1.总管家:由旗委书记、旗长担任,负责统筹全旗为企服务工作,批示、批办重大事项;
2.大管家:由分管县级领导担任,负责问题研判、转办及督办,定期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管家:由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单位和开发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直接对接企业问题,研判处理常规事项,重大问题提交会议决定并限时办结。
(二)部门职责
1.统筹牵头部门:旗经济发展合作中心,负责为企服务管家平台日常调度、催办汇总、功能优化、诉求研判、跟踪回访等工作;
2.承办单位: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落实企业诉求调查核实、方案制定、协调处理及结果反馈等工作。
五、企业诉求受理与办理流程?
(一)诉求受理与分办
1.平台接到诉求后,调度中心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研判,形成拟办意见提请县级分管领导批办;
2.县级分管领导1个工作日内分办至具体责任部门,明确办理时限;
3.多部门协同问题由县级分管领导确定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牵头单位统筹、配合单位协助推进;
4.承办单位当天签收办理,非本单位职能范围的问题需1个工作日内请示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退回改派;
5.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诉求,调度中心直接答复企业并销号。
(二)问题办理时限
1.常规问题:承办单位3个工作日内制定方案,7个工作日内办结销号;
2.复杂问题:可申请延期,最多延期2次,列入专项行动的任务延期不得超过原定办结时限;
3.延期申请:临近期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说明进度、计划及原因,经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
(三)销号管理
1.办结问题需出具正式销号文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上传平台审核;
2.平台调度人员电话回访企业(全程录音),确认办理情况后完成销号,按“一企一档”存档;
3.旗级层面已办结但需长期推进的问题,先销号再转入长期跟踪管理,调度中心定期调度直至完全解决。
六、问题研判与监督保障机制?
(一)问题研判
1.成立为企服务工作研判组,对重大疑难问题集中研判;
2.综合研判会议由总管家或委托大管家主持,制定疑难问题解决方案;
3.强化研判分析,坚持分层分级管理,对需旗级以上层面办理的审批事项,相关部门强化向上对接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提升审批办理效能。对大额资金及历史遗留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按“一企一策”制定方案并提交政府专题研究,疑难问题引导依法诉讼。对其它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
(二)监督保障
1.督办主体:旗纪委监委会同两办督查室、旗委组织部等部门跟进督办;
2.督办形式:全旗范围通报、总管家/大管家批示督办、专项跟踪督查;
3.督查重点:未按时签收、推诿拖延、超期办理、未明确专人负责、沟通不畅导致企业不满等情形;
4.结果运用:按月通报办理情况,对进度缓慢、工作敷衍的专项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问责;
5.社会监督: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全过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