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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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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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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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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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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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
机构职能 |
机关名称,机关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办公现场 |
√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包括本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及职能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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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五、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第十七条 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第十八条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3张报表,包括: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5张报表,包括: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第十九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第二十条 地方各部门公开预决算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各地区应结合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部门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本条第一款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六、预决算公开方式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建有门户网站的,应当在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并永久保留,其中当年预决算应当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没有门户网站的,应当采取措施在公开媒体公开预决算,并积极推动门户网站建设。 |
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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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办公现场 ■公告公示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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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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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确保预算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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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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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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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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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五、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第十七条 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第十八条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3张报表,包括: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5张报表,包括: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第十九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第二十条 地方各部门公开预决算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各地区应结合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部门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本条第一款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六、预决算公开方式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建有门户网站的,应当在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并永久保留,其中当年预决算应当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没有门户网站的,应当采取措施在公开媒体公开预决算,并积极推动门户网站建设。 |
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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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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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办公现场 ■公告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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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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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确保预算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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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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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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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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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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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办公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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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规范和保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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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办公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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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规范和保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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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全文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办公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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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加强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形式,职责范围,法定程序等,及时主动地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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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行政法规 |
1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报告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办公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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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推进和规范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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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 |
其他应公开的文件 |
规范性文件、《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公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办公现场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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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推进和规范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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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工作 |
研究拟订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办公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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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推进和规范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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