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政务公开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负责汇总、整理和发布本单位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 |
领导简介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姓名、职务、简介等信息 | |||||||||||||
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职能及内设机构设置 | |||||||||||||
规章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可以公开的与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的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的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有效性和正文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负责起草、审核和公开规范性文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 ||
政策解读 | 与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的重大政策解读,有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和回应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 | 行政法规 | 办公室 | 负责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使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和意图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 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 | 1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报告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负责收集、整理和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面反映公开工作情况 |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实施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四)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在实施重大政策、措施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 |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清单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综合业务股 | 按要求及时公开 | ||
行政许可决定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综合业务股 | 按要求及时公开 |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行政执法和监督股 | 按要求及时公开 | ||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行政执法和监督股 | 按要求及时公开 | |||
财政信息 | 预决算公开 | 预算公开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及所属单位预算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二十条第七款第八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计财股 | 负责编制、执行和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运作。 | |
决算公开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及所属单位决算情况。 | |||||||||||||
其他 | 其他信息 |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事项 |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各相关股室、各二级单位 | 负责整理与公开相关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