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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4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4-1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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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52

传 真: 0477-3867758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 编: 01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库建设项目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库一座及配套的给排水、通风、供配电设施。用于储存生产用氨水、三氯异氰尿酸、氢氧化钠(片碱)、亚硫酸氢钠、聚氨酯防腐面漆、聚氨酯漆专用稀释剂、乙炔、氧气、氢气、氦气、氮气、氩气等原辅料,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所存危险化学品全部为煤制甲醇项目生产使用。总投资255.07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43.12%。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 本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场地位于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范围内,定期对厂区道路及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存储的是密闭包装完好的危险化学品成品(桶装或瓶装),存储过程无须打开、分装或更换包装,不采用储罐储存,无“大小呼吸”废气排放,属于密闭存储,同时设有强排风机对仓库进行通风。因此,危险化学品库贮存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故不进行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的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氨氮、悬浮物等,经现有厂区施工生活区内简易厕所和化粪池,对施工住地的食堂、浴室及粪便污水进行处理,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无新增生产废水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通过采取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施工全部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采用厂房隔噪、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叉车禁止鸣笛、低速行驶。

4.固废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能重新利用分类收集后使用,其余部分运到当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量共为10kg/d(以0.5kg/d•人计),生活垃圾总量为3.3t,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仅为废包装容器(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等)、废钢瓶,产生量约为废包装桶1980个/a、废包装袋5764个/a、废钢瓶881个/a,重量约为43.3t/a,收集后存储在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防范措施为:1.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全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采用不低于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的防渗性能;2.跟踪监测(依托厂区现有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方案,建立土壤监测数据管理体系)。

6.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气态物质、液态物质、固态物质,气态危险化学品存储在密闭气瓶内,液态物质存储在包装容器内,包装容器存放在托盘上,泄露时由围堰挡住,不会外溢到外环境。

(1)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乙炔、氨气出现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本项目建成后应与周边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知周边企业采取应急疏散措施。

(2)事故废水风险防控措施

为防止事故废水出厂污染环境,本项目建立“单元—厂区—园区”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

氨水、乙炔、三氯异氰尿酸、聚氨酯漆专用稀释剂发生泄漏时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用大量水冲洗,通过导流槽利用集水池收容,然后用防爆泵收集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转移排入厂区事故水池。

单元级处置措施产生的污废水用防爆泵收集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转移排入厂区事故水池,事故废水可通过事故废水传输管线和设施导入园区事故应急池。通过以上存储措施,确保事故废水全收集、全处理,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3)地下水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采取了源头控制、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防渗分区等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项目应根据环发[2015]4号《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投产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应与园区、地方相关预案相衔接环境应急预案。

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库建设项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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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4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4-1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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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52

传 真: 0477-3867758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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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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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库建设项目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库一座及配套的给排水、通风、供配电设施。用于储存生产用氨水、三氯异氰尿酸、氢氧化钠(片碱)、亚硫酸氢钠、聚氨酯防腐面漆、聚氨酯漆专用稀释剂、乙炔、氧气、氢气、氦气、氮气、氩气等原辅料,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所存危险化学品全部为煤制甲醇项目生产使用。总投资255.07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43.12%。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 本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场地位于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范围内,定期对厂区道路及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存储的是密闭包装完好的危险化学品成品(桶装或瓶装),存储过程无须打开、分装或更换包装,不采用储罐储存,无“大小呼吸”废气排放,属于密闭存储,同时设有强排风机对仓库进行通风。因此,危险化学品库贮存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故不进行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的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氨氮、悬浮物等,经现有厂区施工生活区内简易厕所和化粪池,对施工住地的食堂、浴室及粪便污水进行处理,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无新增生产废水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通过采取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施工全部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采用厂房隔噪、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叉车禁止鸣笛、低速行驶。

4.固废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能重新利用分类收集后使用,其余部分运到当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量共为10kg/d(以0.5kg/d•人计),生活垃圾总量为3.3t,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仅为废包装容器(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等)、废钢瓶,产生量约为废包装桶1980个/a、废包装袋5764个/a、废钢瓶881个/a,重量约为43.3t/a,收集后存储在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防范措施为:1.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全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采用不低于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的防渗性能;2.跟踪监测(依托厂区现有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方案,建立土壤监测数据管理体系)。

6.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气态物质、液态物质、固态物质,气态危险化学品存储在密闭气瓶内,液态物质存储在包装容器内,包装容器存放在托盘上,泄露时由围堰挡住,不会外溢到外环境。

(1)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乙炔、氨气出现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本项目建成后应与周边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知周边企业采取应急疏散措施。

(2)事故废水风险防控措施

为防止事故废水出厂污染环境,本项目建立“单元—厂区—园区”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

氨水、乙炔、三氯异氰尿酸、聚氨酯漆专用稀释剂发生泄漏时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用大量水冲洗,通过导流槽利用集水池收容,然后用防爆泵收集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转移排入厂区事故水池。

单元级处置措施产生的污废水用防爆泵收集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转移排入厂区事故水池,事故废水可通过事故废水传输管线和设施导入园区事故应急池。通过以上存储措施,确保事故废水全收集、全处理,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3)地下水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采取了源头控制、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防渗分区等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项目应根据环发[2015]4号《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投产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应与园区、地方相关预案相衔接环境应急预案。

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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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4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4-14 16:51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52

传 真: 0477-3867758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 编: 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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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库建设项目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库一座及配套的给排水、通风、供配电设施。用于储存生产用氨水、三氯异氰尿酸、氢氧化钠(片碱)、亚硫酸氢钠、聚氨酯防腐面漆、聚氨酯漆专用稀释剂、乙炔、氧气、氢气、氦气、氮气、氩气等原辅料,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所存危险化学品全部为煤制甲醇项目生产使用。总投资255.07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43.12%。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 本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场地位于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范围内,定期对厂区道路及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存储的是密闭包装完好的危险化学品成品(桶装或瓶装),存储过程无须打开、分装或更换包装,不采用储罐储存,无“大小呼吸”废气排放,属于密闭存储,同时设有强排风机对仓库进行通风。因此,危险化学品库贮存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故不进行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的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氨氮、悬浮物等,经现有厂区施工生活区内简易厕所和化粪池,对施工住地的食堂、浴室及粪便污水进行处理,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无新增生产废水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通过采取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施工全部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采用厂房隔噪、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叉车禁止鸣笛、低速行驶。

4.固废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能重新利用分类收集后使用,其余部分运到当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量共为10kg/d(以0.5kg/d•人计),生活垃圾总量为3.3t,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仅为废包装容器(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等)、废钢瓶,产生量约为废包装桶1980个/a、废包装袋5764个/a、废钢瓶881个/a,重量约为43.3t/a,收集后存储在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防范措施为:1.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全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采用不低于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的防渗性能;2.跟踪监测(依托厂区现有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方案,建立土壤监测数据管理体系)。

6.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气态物质、液态物质、固态物质,气态危险化学品存储在密闭气瓶内,液态物质存储在包装容器内,包装容器存放在托盘上,泄露时由围堰挡住,不会外溢到外环境。

(1)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乙炔、氨气出现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本项目建成后应与周边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知周边企业采取应急疏散措施。

(2)事故废水风险防控措施

为防止事故废水出厂污染环境,本项目建立“单元—厂区—园区”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

氨水、乙炔、三氯异氰尿酸、聚氨酯漆专用稀释剂发生泄漏时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用大量水冲洗,通过导流槽利用集水池收容,然后用防爆泵收集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转移排入厂区事故水池。

单元级处置措施产生的污废水用防爆泵收集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转移排入厂区事故水池,事故废水可通过事故废水传输管线和设施导入园区事故应急池。通过以上存储措施,确保事故废水全收集、全处理,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3)地下水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采取了源头控制、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防渗分区等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项目应根据环发[2015]4号《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投产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应与园区、地方相关预案相衔接环境应急预案。

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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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4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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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52

传 真: 0477-3867758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 编: 01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库建设项目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库一座及配套的给排水、通风、供配电设施。用于储存生产用氨水、三氯异氰尿酸、氢氧化钠(片碱)、亚硫酸氢钠、聚氨酯防腐面漆、聚氨酯漆专用稀释剂、乙炔、氧气、氢气、氦气、氮气、氩气等原辅料,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所存危险化学品全部为煤制甲醇项目生产使用。总投资255.07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43.12%。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 本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场地位于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范围内,定期对厂区道路及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存储的是密闭包装完好的危险化学品成品(桶装或瓶装),存储过程无须打开、分装或更换包装,不采用储罐储存,无“大小呼吸”废气排放,属于密闭存储,同时设有强排风机对仓库进行通风。因此,危险化学品库贮存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故不进行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的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氨氮、悬浮物等,经现有厂区施工生活区内简易厕所和化粪池,对施工住地的食堂、浴室及粪便污水进行处理,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无新增生产废水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通过采取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施工全部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采用厂房隔噪、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叉车禁止鸣笛、低速行驶。

4.固废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能重新利用分类收集后使用,其余部分运到当地建设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量共为10kg/d(以0.5kg/d•人计),生活垃圾总量为3.3t,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仅为废包装容器(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等)、废钢瓶,产生量约为废包装桶1980个/a、废包装袋5764个/a、废钢瓶881个/a,重量约为43.3t/a,收集后存储在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防范措施为:1.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库全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采用不低于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的防渗性能;2.跟踪监测(依托厂区现有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方案,建立土壤监测数据管理体系)。

6.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气态物质、液态物质、固态物质,气态危险化学品存储在密闭气瓶内,液态物质存储在包装容器内,包装容器存放在托盘上,泄露时由围堰挡住,不会外溢到外环境。

(1)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乙炔、氨气出现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本项目建成后应与周边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知周边企业采取应急疏散措施。

(2)事故废水风险防控措施

为防止事故废水出厂污染环境,本项目建立“单元—厂区—园区”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

氨水、乙炔、三氯异氰尿酸、聚氨酯漆专用稀释剂发生泄漏时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用大量水冲洗,通过导流槽利用集水池收容,然后用防爆泵收集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转移排入厂区事故水池。

单元级处置措施产生的污废水用防爆泵收集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转移排入厂区事故水池,事故废水可通过事故废水传输管线和设施导入园区事故应急池。通过以上存储措施,确保事故废水全收集、全处理,不外排至地表水体。

(3)地下水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采取了源头控制、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防渗分区等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项目应根据环发[2015]4号《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投产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应与园区、地方相关预案相衔接环境应急预案。

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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