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我局接到奥迈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AMJC20240814312),该报告标示抽样食品名称为油条(自制),被抽样单位为准格尔旗甄广林风味小吃。检验结论为油条(自制)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营者:准格尔旗甄广林风味小吃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油条(自制),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准格尔旗甄广林风味小吃经营的上述的油条(自制)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准格尔旗甄广林风味小吃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罚款2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准格尔旗甄广林风味小吃已经向准格尔旗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