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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1-20 16: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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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470112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医保部门、旗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坚守“应公开、尽公开、早公开”原则,紧扣医保核心业务,靶向推送群众关切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条,全程严守保密规定,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问题。公开内容分类明晰、重点突出,其中发布公告8个,聚焦医保基金监管、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重大改革举措等关键领域,传递权威政策导向;公示4个,集中公开参保数据、基金收支、医疗救助落实等民生信息,以公开促规范强监督;工作动态2个,展现医保服务优化、政策落地实效;政策解读6个,通过文字、问答等形式,通俗阐释参保缴费、报销流程、待遇调整等政策,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同步编制公开目录1个、发布公报1个、印发通知2个,分别明晰查询指引、总结工作成效、规范业务办理。所有信息均落实事前审查、依法公开要求,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多渠道精准推送。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群众需求,优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筑牢医保部门与群众间的政务公开连心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上年结转申请,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申请内容聚焦医保基金收支等相关数据。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法定时限,规范开展申请处理工作,建立“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闭环机制。经核查,申请人所申请信息属于我局公开范围且已具备现成公开条件,已依法作出“予以公开”的答复,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与方式,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表述清晰。本次申请处理过程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未出现超期答复、答复不当等情况,申请人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充分体现了我局依法保障公民信息公开申请权的工作原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注重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与规范性,强化公开流程的标准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行政争议风险。经统计,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无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发生。这一结果充分反映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合规性与公信力,下一步将持续巩固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窗口”三位一体的公开矩阵。升级政务微信公众号功能,增设信息搜索、政策解读视频号等模块,全年发布各类公开信息70余条,粉丝数量较上年增长8000余人,单条政策解读内容最高阅读量超4万人次。同时,加强平台运维管理,及时处理错敏信息,全年无平台安全事故及不良信息传播情况,平台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我局构建起“领导牵头、股室负责、专人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职责边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通过健全的监督保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不足,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并推进落实。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升,新政策法规、医保目录调整等关键信息多按法定时限底线发布,未实现“第一时间公开”,与群众快速获取信息的需求存在差距。二是解读形式与互动性欠缺,政策解读仍以文字为主,可视化、通俗化表达不足,未充分结合群众诉求优化内容,公众参与度较低。三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全过程公开管理闭环未完全形成,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审查、发布、回应的协同效率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清单化管理,完善医保核心信息公开目录,细化责任股室与公开时限,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丰富解读与互动形式,采用短视频、图文图解、在线问答等群众易懂的方式解读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三审三校”审核制度,推动信息公开与医保业务深度融合,构建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均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全年无需要特别报告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无上级部门交办的专项公开任务未完成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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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6-01-20 16:44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由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470112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医保部门、旗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坚守“应公开、尽公开、早公开”原则,紧扣医保核心业务,靶向推送群众关切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条,全程严守保密规定,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问题。公开内容分类明晰、重点突出,其中发布公告8个,聚焦医保基金监管、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重大改革举措等关键领域,传递权威政策导向;公示4个,集中公开参保数据、基金收支、医疗救助落实等民生信息,以公开促规范强监督;工作动态2个,展现医保服务优化、政策落地实效;政策解读6个,通过文字、问答等形式,通俗阐释参保缴费、报销流程、待遇调整等政策,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同步编制公开目录1个、发布公报1个、印发通知2个,分别明晰查询指引、总结工作成效、规范业务办理。所有信息均落实事前审查、依法公开要求,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多渠道精准推送。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群众需求,优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筑牢医保部门与群众间的政务公开连心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上年结转申请,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申请内容聚焦医保基金收支等相关数据。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法定时限,规范开展申请处理工作,建立“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闭环机制。经核查,申请人所申请信息属于我局公开范围且已具备现成公开条件,已依法作出“予以公开”的答复,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与方式,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表述清晰。本次申请处理过程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未出现超期答复、答复不当等情况,申请人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充分体现了我局依法保障公民信息公开申请权的工作原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注重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与规范性,强化公开流程的标准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行政争议风险。经统计,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无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发生。这一结果充分反映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合规性与公信力,下一步将持续巩固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窗口”三位一体的公开矩阵。升级政务微信公众号功能,增设信息搜索、政策解读视频号等模块,全年发布各类公开信息70余条,粉丝数量较上年增长8000余人,单条政策解读内容最高阅读量超4万人次。同时,加强平台运维管理,及时处理错敏信息,全年无平台安全事故及不良信息传播情况,平台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我局构建起“领导牵头、股室负责、专人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职责边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通过健全的监督保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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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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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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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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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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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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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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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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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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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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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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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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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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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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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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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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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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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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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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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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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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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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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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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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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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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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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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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不足,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并推进落实。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升,新政策法规、医保目录调整等关键信息多按法定时限底线发布,未实现“第一时间公开”,与群众快速获取信息的需求存在差距。二是解读形式与互动性欠缺,政策解读仍以文字为主,可视化、通俗化表达不足,未充分结合群众诉求优化内容,公众参与度较低。三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全过程公开管理闭环未完全形成,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审查、发布、回应的协同效率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清单化管理,完善医保核心信息公开目录,细化责任股室与公开时限,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丰富解读与互动形式,采用短视频、图文图解、在线问答等群众易懂的方式解读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三审三校”审核制度,推动信息公开与医保业务深度融合,构建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均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全年无需要特别报告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无上级部门交办的专项公开任务未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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