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准格尔旗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2022—2024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1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准格尔旗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
(2022—2024年)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44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312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居民消费、现代物流、服务业发展环境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实现全旗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提档、比重提高、层次提升,为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促进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服务业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稳定在8%左右,到2024年,总量突破300亿元。“十四五”期间,总体保持在全区、全市领先水平。
(一)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消费水平再上新台阶。到2024年,总量达到125亿元左右,其中网络零售额比2020年翻一番,线上消费额占比超过20%。
(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跨界融合,现代物流业高速发展。建立高效畅通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延伸。到2024年,农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到90%以上,新建5个以上物流项目,新增铁路集疏运能力超过5000万吨。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优化升级生活性服务业
1.现代商贸业
(1)发展目标:盘活现有闲置商业体,进一步优化区域中心商业、特色商业街、专业市场、社区商业等商业网点布局,逐步建成层级分明、布局合理、业态先进、功能完善的现代都市零售商业体系,打造品质高端、要素集聚的商业新格局。
(2)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扶持现代商贸业发展。加强政策支持和生活配套支持,鼓励、吸引旗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向商贸服务业集聚,切实降低企业创业和消费成本。2022年出台《关于促进准格尔旗现代服务业升级发展政策措施》,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全旗商贸服务业提档升级;深入实施《准格尔旗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是加快促进“三新”经济发展。加快完善中心城区商业业态,高标准布局都市生活广场商业经济带,积极引进一批国际国内一流品牌、“首店经济”入驻城市核心商圈。2022年启动运营中正商业步行街项目,到2024年争取新建1座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引进2家以上国内有影响力商贸企业,打造引领城市核心区消费潮流的都市新地标。
三是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载体建设。进一步推动现有商圈、商业街区、步行街改造提升,培育特色鲜明的新型夜间经济。深入挖掘我旗历史文化内涵,通过优化业态、完善功能、提升档次等方式挖掘商业消费增长空间。激活夜间经济,支持品牌连锁企业、便利店、药店24小时营业,鼓励核心区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延长营业时间,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等晚间促销活动。到2024年提升1—2个特色鲜明的商业街区档次,加大“夜间经济”培育发展。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工科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各苏木乡镇
2.居民和家庭服务业
(1)发展目标: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智慧社区及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按照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促进居民和家庭服务业均衡发展,力争达到基本物质文化生活服务不出社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形成需有所供、难有所帮、呼有所应、老有所养、幼有所托的家庭服务体系。
(2)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社区商业、生活服务业网点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积极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鼓励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大众化服务功能并给予政策支持。2022年结合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依托电商服务站,加强农村牧区生活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到2024年在各苏木乡镇建立符合群众实际需求的便利化、专业化的生活服务机构和商贸中心。
二是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便民生活圈建设纳入政府保民生重点工程。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聚力“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能力”四个方面,着力打造15分钟社区便民商圈,构建便民生活圈、打造便民服务链、提升民生幸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开始全面推广,到2024年达到核心城区和人口密集区全覆盖,全面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
三是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快“数字准格尔”项目建设,通过大数据、物联网建立多维度信息库,充分整合社区现有的各类服务资源,围绕政务延伸、智能物业、智能家居、生活服务、文化教育、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体系,为居民提供智能化、精细化、品质化的服务。2022年开始探索引进社区服务O2O模式,到2024年争取建成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和市民呼叫服务中心,构建全新的社区形态。
四是提升家政服务水平。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支持开展线上线下供需对接,鼓励企业通过连锁经营、“互联网+家政”下沉服务。巩固家政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022年开始引导全旗家政企业加入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全面推广使用“家政信用查”消费者端和服务员端APP,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工科局、各苏木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教体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中心、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3.健康养老业
(1)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发展专业化、个性化健康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将健康养老与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健身养生紧密结合,高质量构建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旅居、候鸟式养老服务基地。
(2)主要任务
一是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按照《准格尔旗公办敬老院社会化运营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依托龙口、纳日松等试点敬老院,按照“公建民营”方式联合经营,推广实施“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建立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2022年每个街道分别建设一个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2024年争取在城镇全面推行智慧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探索推行“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新模式。探索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机制,实现项目共融、资源共享、形式多样的合作。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居家养老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3年派出部分医务人员以入驻或轮岗的形式,在各养老机构中建立专门的医务室,到2024年继续完善社会综合福利中心建设工作。
三是打造旅居、候鸟式养老服务。推进蒙中医药和旅游、大健康产业相结合,打造集康复疗养、健康管理、旅游度假、乐养生活的养老服务。2022年规划设计薛家湾养老院建设,到2024年建设一处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产业园。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民政局、卫健委
配合单位:发改委、人社局、文旅局、医保局、大数据中心、各苏木乡镇。
4.电子商务业
(1)发展目标:以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为契机,推动电子商务与生态农业、特色产业、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
(2)主要任务
一是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集电商人才培训、电商孵化、电商从业人员办公、产品拍摄、直播等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为全旗企业、农户、个人提供规范电商技术服务,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应用促进与行业管理等综合服务水平。2022年投入运营3068平方米电子商务产业园。
二是建立健全旗、镇、村三级物流共配体系。以解决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为目标,推动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2022年开工建设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旗级仓储物流分拨中心。
三是建立农产品上行孵化体系。以培育农村电商内生发展能力为导向,聚焦农产品上行,从标准化体系建设、营销策划、扶农助农、电商生态建设、数字化赋能等方面入手,对电商主体进行奖励。到2024年建成与电商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供应体系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建立旗域公共品牌支撑体系。发展和筛选“漫瀚准优”等具有地方特色、地域优势等特点的产品,通过电商手段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本地区农产品网销品,创建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到2024年新发展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公共品牌2个以上。
五是建立电商人才培育体系。构建“地毯式基础培训、滚动式梯次培训、菜单式精准培训”的电商人才培育机制,针对电商企业、网商、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传统转型企业及个人等进行品牌化塑造、直播带货、短视频引流、农产品上行、全媒体运营等电商专题培训。从2022年开始逐年加强培训力度,力争到2024年累计培训4000人次以上,培育孵化电商实操运营人才50人以上。
六是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到2024年底建成农村电商服务站50个以上,包括乡镇级电商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站点建设要充分结合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负责物流收发件的同时承担代买代卖代缴等电商服务站其他功能。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工科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国资委、人社局、交通局、农牧局、文旅局、大数据中心、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各苏木乡镇
5.文化旅游业
(1)发展目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建设“文化强旗”、打响“黄河大峡谷、黄河大沙漠、神奇大松树”旅游品牌,着力优化“一带四游”发展格局,不断探索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的新路径,助推黄河流域文旅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焕发生机活力。
(2)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全域旅游景点体系。着力盘活沿黄旅游资源,立足以黄河大峡谷为核心的黄河风情度假旅游,以准格尔召、油松王为主的民俗祭祀游、以库布齐沙漠汽车赛事为首的沙漠汽车运动游,以黑岱沟露天煤矿、大路煤化工基地为主的现代工业体验游,以百里长川、龙口为主的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游,构筑“一带四游”全域旅游格局,加快文旅项目建设,依托现有乡村旅游示范村和农(牧)家乐,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特色村庄,形成龙头带动、景区联动、全域互动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是精心打造全域旅游、四季旅游系列产品。全力提升乡村旅游、冰雪世界、沙山公园、文博小镇等四季旅游项目服务品质,规划布局自驾游、休闲游、亲子游等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周边地区假日休闲和亲子旅游目的地。
三是发展红色和研学旅游。挖掘我旗的历史故事和红色文化资源,开发魏家峁党总支部活动遗址、马栅区委展厅、葫芦头梁党小组活动遗址等红色旅游景点,推出系列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发展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形成“旅游+场景+教育”研学旅行模式,提升研学旅行活动的服务质量,打造周边地区中小学生自然见学基地。
四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建立漫瀚调传习所,举办漫瀚调艺术节和专题培训班,开展非遗项目进校园、进景区活动,整理出版《漫瀚调传承与发展》《中国漫瀚调集萃》《准格尔民歌经典》《二少爷招兵》等图书音像资料,按时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做好保护、传承,深挖黄河文化资源,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发挥文旅产业的乘数带动效应。
2024年底前新增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争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成优质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自治区A级旅行社2家、市级民宿2家,旅游年收入突破15亿元。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文旅局
配合单位:教体局、住建局、融媒体中心、各苏木乡镇
(二)奋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1.现代物流业
(1)发展目标:完善物流基础设施,重点发展冷链物流,支持乡镇、村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扶持发展第四方物流,建立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现代物流体系,构筑对外开放新高地。
(2)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重点交通设施项目建设。依托已基本形成“三横一纵”的铁路主骨架,重点完善铁路干线,合理整合专用线,大力提升铁路服务能力。重点推进“五横五纵”公路交通主干网络建设,有序建设若干连接线项目,完善公路网络服务功能。畅通与呼和浩特新机场的连接,探索发展空港经济。
二是主动参与鄂尔多斯“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建设。围绕提升煤炭物流、规范危化品物流、补齐社会物流和推进现代物流加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思路,推动建设功能设施完善、集聚效应强、示范带动作用大的物流园、物流中心和若干物流支点。加强物流设施互联成网、信息对接共享、业务合作联动、推进准格尔旗与周边旗县物流协同发展。特别是加强与札萨克物流园和伊金霍洛旗煤炭物流园区这两个物流枢纽的联动发展,更好地促进鄂尔多斯市“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建设。
三是加快构建“多式联运”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旗内物流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货物换装的便捷性,推进“散改集”,实现多式联运一体化运作。鼓励骨干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开展多式联运服务。
四是推动煤炭物流发展。不断提高煤炭物流行业集中度,整合运力资源,打造规模化、集约化的煤炭物流体系,推动煤炭物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优质高效的煤炭产、运、销供应链。大力发展公铁联运的运输组织方式,推广新能源重载汽车。积极发展长距离皮带输送等自动化运输方式,提升煤炭物流效率。对储存、运输、配送、销售、洗选等功能进行优化配置,提高煤炭产业附加值,推动数字陆港模式在我旗的应用,促进煤炭产业升级。
五是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过公共通信网,利用虚拟专用网络技术,将各物流基地、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的计算机网络连接起来,形成完整的物流信息网络体系,同时加强城镇物流体系之间的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以仓储、配送、运输调度、货物跟踪等为主要内容的货物运输交易体系。
到2024年争取引进1家以上知名物流企业或国家A级物流企业,壮大本土物流企业,培育A级物流3家以上;发挥大型物流企业的龙头引领作用;在各居民小区建立物流末端配送网点,完善末端智能配送设施,推进自助提货柜和智能生鲜柜、快件箱等配送设施进小区。三年内力争基本实现物流行业的资源、信息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3)责任单位
牵头部门:工科局
配合部门: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中心、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2.信息服务业
(1)发展目标:大力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与全旗各个行业深度融合,重点发展智慧城市、能源大数据产业和工业互联网等产业,提升信息服务业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全面提升信息服务渗透融合能力。
(2)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全光纤网、无线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和升级,2023年实现城市核心区、工业园区和人口密集区5G网络全覆盖,到2024年争取将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医疗卫生、教育、电子商务、旅游等各个方面,构建全面共享的民生服务体系。
二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成集智慧管理、智慧政务、智慧运营于一体的城市大脑和互联互通数据中心,促进大数据与城市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2022年与互联网龙头企业达成项目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到2024年取得智慧城市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三是加快提升数字工业水平。抓住新常态下的发展机遇,通过“互联网+能源”与“互联网+物流”的深度融合,为企业搭建起一个庞大的社交网络,帮助企业发挥领先优势,促进各商家之间的联盟与合作,解决工业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问题,着力构建以煤炭开采、现代煤化工、陶瓷、煤电铝4个产业和新能源产业为主体的“4+1”现代能源数字产业体系。2023年开始打造集工业、能源、环保、园区、安全、节能等要素板块为一体的智慧准格尔云平台,将智慧环保综合管理平台、煤矿检测监控平台、高清视频卡口监控平台、数字煤炭平台及应急管理、项目审批服务、土地要素资源等相关平台的有效资源整合接入,打通数据壁垒,通过大数据计算实现全平台数据的实时分析和抓取,从而实现全旗工业经济及相关领域的动态检测分析;到2024年争取全面建成智慧准格尔云平台,力争成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示范县(旗)。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工科局、大数据中心
配合单位:发改委、教体局、国资委、文旅局、卫健委、能源局、政务服务局、各苏木乡镇、街道
3.科技服务业
(1)发展目标:力争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2)主要任务
一是技术研发转移服务。探索建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鼓励技术研发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研发+转移集成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移转化。推动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服务。通过与知名院所合作共建研发平台,联合实施科研项目,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支持内蒙古先进工业陶瓷设计院建设,形成无机非金属材料开放式综合创新平台。支持中科合成油内蒙古研究院建设,为煤化工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综合化服务。加强同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知名大学开展“产学研”深入合作,研究开发高附加值的下游产品,打造自治区级的新材料工程企业重点实验室。到2024年,推动增加产学研合作项目3项以上。
二是培育创新主体服务。聚焦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出短板,瞄准新能源、新型化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创新研发,积极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发展制氢、储运、加氢、燃料电池及整车应用,推动煤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三年争取新增自治区级企业研发平台8个以上。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争取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对规上工业企业开展“三清零”工作给予持续的指导帮助。
三是科技政策落地服务。立足国家创新型县市的战略定位,出台符合我旗特色优势,具备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准格尔旗“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强旗战略,高标准编制《准格尔旗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五年规划》。将“科技兴蒙”若干政策措施、鄂尔多斯市“科技新政30条”、准格尔旗“科技新政25条”及各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新规定等落实到位。争取每年安排科技发展资金1亿元以上,支持全社会创新创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支持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科研机构、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科研科普设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或投资建设科普设施。2023年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项目不少于10个。加强本土人才培养,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行动,拓宽选派渠道和服务范围。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工科局
配合单位: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4.服务型制造业
(1)发展目标:依托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推动新能源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针,转变发展方式,重点打造新型电力一体化系统、绿氢制取、先进装备制造等支柱性产业链,追求产业智慧化、跨界融合化,推动园区多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2)主要任务
一是建设矿用车检测测试中心。主要用于自动驾驶矿车的基本性能测试、单车避障、多车编队协同、多机械协同、夜间行驶等测试。测试中心由整车试验中心、部件实验中心、道路测试实验中心三大实验中心组成,为自动驾驶矿车提供一体化、全方位的综合性测试。依据露天矿无人运输车、路、管、云四大重点技术领域,从系统组成、建设运营两个维度构建露天矿无人运输标准体系框架,建成我国西部地区先进矿用车检测测试中心。
二是建设新能源综合研发中心。以新能源应用技术为研发重点,紧盯碳汇、绿色金融、零碳科技、煤基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课题研究,打造集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学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创新平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应用水平。重点研发可再生能源高效制氢、70MPa以上加氢站和车载储氢系统、低温液态储氢、天然气管道掺氢等相关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在关键零部件及核心材料制造、工艺技术、控制技术等领域取得突破。鼓励氢能在冶金、化工等领域创新研发,推动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能源局、工科局、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5.金融服务业
(1)发展目标: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持续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共生共荣。重点发展多层次、专业化的农牧业特色金融,打造符合转型方向的现代能源金融,创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拓展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加快企业孵化培育和挂牌上市。
(2)主要任务
一是拓宽金融服务模式。认真实施发展重点项目,坚持以项目为导向,全面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对接储备项目,着力发挥中长期贷款对投资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通过财政出资、企业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成立基金会,支持“风光氢储车”、乡村振兴、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发展。
二是拓展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为统领,开展普惠金融建设,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发展线上业务,增强行政村的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户贷款和农业保险参保覆盖率,提高普惠金融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到2024年,各类贷款余额突破500亿元。
三是加大企业融资服务力度。抢抓资本市场发展的“注册制”新时代,整合旗内外资源要素赋能经济优化升级,持续提升金融资本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建立旗级资本市场扶持培育发展奖补方案,进而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发展;加快推进债务融资工具的运用,支持旗内优质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助力经济优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金融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政府办、工科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人行准格尔旗支行、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准格尔监管组、能源局、国资委
6.商务会展业
(1)发展目标:发挥商务会展业集聚的规模效应、溢出效应,培育总部经济,发展中介服务,拓展会展经济,形成配置合理、功能清晰、相对集中的现代商务服务业集聚形态和集约发展模式,打造“楼宇经济”新高地。
(2)主要任务
一是培育总部经济。推进制造业企业二、三产分离,鼓励能源、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金融、文化创意、商贸、物流、旅游等行业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我旗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信息中心等总部机构,通过“总部+制造基地”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和延伸价值链,打造现代化能源经济总部中心,为城市发展汇入优秀人才、高端技术、发展资金等先进生产要素。从2022年开始,发展商务经济和总部经济的优势基础和承载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总部给予政策支持。
二是发展中介服务。支持工程咨询、资产评估、商业咨询、会计审计、法律事务、广告代理、市场调查与包装策划等中介服务机构落户我旗,为地区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2022年开始,大力引进知名中介机构在我旗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到2024年形成种类齐全、运作规范的中介服务体系。
三是拓展会展经济。积极对接发达地区会展服务,引进知名会展企业在我旗设立分支、代理和合作机构,大力推动商务会展与酒店餐饮、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行业互动融合。2022年至2024年,争取每年至少主办、承办1场具有地区或行业影响力的大型展会。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工科局
配合单位:农牧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成立准格尔旗现代服务业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督导全旗现代服务业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以政府旗长为组长、旗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旗现代服务业升级行动工作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按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统筹推进全旗现代服务业升级行动各项工作。
(二)优化财政赋能。加大财政引导资金对现代服务业升级行动的支持力度,每年设立现代服务业升级行动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消费升级、现代物流、服务业品质提升。紧盯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服务业政策支持动向,提前谋划优质现代服务业项目储备库,积极申请上级财政支持和发展基金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现代服务业升级行动工作。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引导建立政银企三方良好合作关系,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三)优化土地保障。合理调整城市用地结构,逐步增加服务业用地比例,在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服务业项目用地优先给予保障。充分发挥土地收储的调控性作用,在放大服务业新增建设用地收储规模的同时注重盘活存量,以土地收储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对服务业发展用地有效供给。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
(四)促进深度招商。落实产业链“链长制”招商行动,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延链补链强链。丰富招商方式,组织开展集中签约活动,综合采取以商招商、驻点招商、线上招商等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规模大、业态新、资源集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发挥头部企业带动作用,推动全旗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相关商协会、本地企业和企业家等参与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
(五)强化人才支撑。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社会机构开展合作,联合培养现代服务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加快制定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建立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科技成果孵化基地,构筑干事创业平台。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掘本地劳动力资源潜力。
(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现代服务业营商环境,开通现代服务业领域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联审联检,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强化产学研合作,为准格尔旗现代服务业培养各类人才,强化人才的支撑作用。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各项支持政策,切实降低现代服务业的税费及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运行成本,增加服务业发展后劲,使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促进我旗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强大引擎。
附件:1.准格尔旗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关于促进准格尔旗现代服务业升级发展政策措施
附件1
准格尔旗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日嘎拉图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乔爱平 旗委常委、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屈树清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王景隆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张亚男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刘玉成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能源局局长
组 员:尚 波 布尔陶亥苏木党委书记
付雄义 十二连城乡党委书记
韩 茜 暖水乡党委书记
杜国华 薛家湾镇党委书记
郝 强 沙圪堵镇党委书记
朱存良 大路镇党委书记
刘 舟 准格尔召镇党委书记
郭 睿 龙口镇党委书记
郭 萍 纳日松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伟 魏家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秦贵斌 兴隆街道党工委书记
邬文亮 友谊街道党工委书记
付 裕 迎泽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志刚 蓝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郝占兵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王 澜 旗民政局局长
鲁晓瑞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利江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宏宇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报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权 旗农牧局局长
苏开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高外荣 旗审计局局长
王根厚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闫琦浩 旗统计局局长
杨伟民 旗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海鹿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刘亚龙 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赵胜利 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局长
马 跃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康 铭 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培荣 旗财政局副局长
杨文广 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 田 旗能源局副局长
王忠亮 旗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贾 益 旗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张 明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范春慧 旗大数据中心主任
王永祥 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主任
刘尚峰 旗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马义升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侯海钧 中国人民银行准格尔旗支行行长
张永东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准格尔监管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工信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郝占兵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旗现代服务业提质升级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附件2
关于促进准格尔旗现代服务业
升级发展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升级发展的决策部署,实现服务业总量、占比、效益“三个提升”,推动全旗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提质升级,特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顺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以转变发展方向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应用为支撑,扩大服务业经营规模,提高全旗服务业发展水平,建立高质量现代服务业新体系,促进地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金来源
切实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旗财政每年设立3000万元的服务业引导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
三、政策措施
1.打造便民生活服务圈。对申报成为自治区级、国家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社区分别给予不低于50万元、1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提升商圈便利化水平。
2.深入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全旗商贸企业(个体)每年定期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对收效明显、带动力大、增进我旗第三产业发展的促消费活动,带动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补贴10万元。
3.鼓励投资商贸服务业项目。对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不含土地、房产购置投资)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商贸服务业项目,在项目完成并投运1年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补贴分三年,按50%、30%和20%的比例逐年发放,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重大项目,以及世界500强、全国100强商贸服务业企业和知名品牌,可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已享受“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优惠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措施其他政策。
4.引导居民绿色消费。对准格尔旗户籍居民,在纳入我旗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商贸企业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开具本地发票,购置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车辆,每车给予4000元补贴;购置10万元以上车辆,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对经市商务局审核确定并在商务厅备案的绿色商场创建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资金。本项整体奖补金额每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总体申请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各主体奖补金额等比例降低。
5.鼓励商户入统。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对新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商贸企业和个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有条件的连锁企业、购物中心实行统一会计决算,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且年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已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年零售额同比增长达到10%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
6.促进电商销售本地农特产品。鼓励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平台服务企业本地注册电商主体,加入准格尔旗电子商务促进会,入驻准格尔旗电子商务产业园,参与电商服务站建设,申请使用准格尔旗电商公用品牌“漫瀚准优”,销售本地农特产品。
(1)对加入准格尔旗电子商务促进会并使用准格尔旗电商公用品牌的本地电商销售主体(包括准格尔旗境内注册的电商销售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电商服务站)当年网络零售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含)以上、400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其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12万元、14万元,后续每年按销售额增长部分的2%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鼓励电商主体参加由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组织的电商直播带货、展销等活动,根据销售额给予每家电商主体一次1-3万元的补助。
(3)对未享受到网络零售额奖补政策的农村电商服务站(中心)按年度评级奖补,评级优秀等级奖励资金8000元、良好等级奖励资金4000元、较好等级奖励资金1000元,一般等级的服务站不予奖励,连续两年评为较差的予以清退。
7.奖补电商进农村快递物流费用。旗财政按年度预算600万元资金,用于奖补准格尔旗境内注册的从事农牧产品销售的电商主体(包括电商销售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农牧民等)和快递公司的快递物流费用。
(1)对电商销售主体的奖补。支持准格尔旗农牧产品进城或走出去,鼓励电商销售主体通过京东、天猫、淘宝、拼多多、抖音、快手、小程序、微店、微商等电商渠道销售准格尔旗特色农牧产品。电商销售主体根据市场需求选择准格尔旗境内快递企业承运本地农牧产品,对电商销售主体销售生鲜肉类按快递费25%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他农牧产品按2.6元/单奖补(按单数统计核算)。
本项整体奖补金额每年度不超过450万元,总体申请额度超过450万的,各主体奖补金额等比例降低。牛羊等肉类为主的单个电商主体快递费奖补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他农牧产品为主的单个电商主体快递费奖补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快递公司的奖补。对在交通不便、人口居住相对分散的偏远村(包括行政村和自然村)设置快递收发点的快递公司,给予一定奖补。本项整体奖补金额每年度不超过150万元,总体申请额度超过150万的,各主体奖补金额等比例降低。
8.布局首店首发经济。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我旗与引进方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的中国(内地)首店、自治区首店、鄂尔多斯首店,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落户奖励。
9.促进品牌创新发展。对新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本土商贸企业,在享受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鼓励商务会展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展,对参加境内外展览展示活动的企业(申请补贴年度至少参展2次),展位费(限一个展位/企业)、人员交通费(限3人/企业)按100%补贴,每家企业年度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附则
(一)以上奖励(补助)政策实行申报制度,由旗工科局负责牵头组织审核,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支出资金由旗审计局进行审计监督。
(二)凡存在受到违法查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享受本措施。
(三)本政策按从优从高原则,与旗本级已有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解读关联:《准格尔旗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2022—2024年)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