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准格尔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旗鼠疫防控工作,保障全旗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鄂卫健发〔2023〕225号)要求以及自治区、市鼠疫防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主席王莉霞关于鼠疫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两早一延长”(早监测、早灭鼠、延长监测时间)工作要求,落实以监测检测为基础、保护性灭鼠灭蚤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筑牢鼠与人之间、人与人之间安全防线,实现人间疫情监测、动物鼠疫监测、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和保护性灭鼠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防控、检验、应急和诊疗“四个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鼠疫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强化责任意识,推动苏木乡镇街道、部门和各大企业落实鼠疫防控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实行分级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做到组织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按照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要求,落实常态化、经常化防控措施,建立鼠疫防控长效机制。
(三)坚持部门配合,联防联控。进一步增强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感、使命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协调配合,形成防控合力。
(四)坚持社会参与,群防群控。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鼠疫防治知识的知晓度和鼠疫防控公众参与度,做到群防群控。
三、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各苏木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鼠防应急字〔2023〕1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鼠疫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卫疾控字〔2023〕57号)《准格尔旗2023年鼠疫防控工作要点》(准卫健发〔2023〕41号)和《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准卫健发〔2023〕170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鼠疫监测工作,原则上地面有鼠活动时,均要开展鼠疫监测,做好针对病死鼠和其它自毙动物检测为主的疫源检索和应急监测工作。做好对宿主动物、媒介数量调查和病原、血清检查,对所获材料“应检尽检”,开展核酸检测。一旦发现动物间阳性材料,要及时按照规定严格进行疫区处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传播至人间。周边地区一旦发生鼠疫疫情,要根据疫情特点、发生区域、发展趋势、采取措施、应对能力以及面临的不确定因素,综合分析和判断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划分风险级别,提出风险管理意见,做好风险评估。
(二)加强灭鼠灭蚤。各苏木乡镇街道负责落实辖区内居民住所、公园绿地、牲畜棚圈等场所的灭鼠灭蚤工作,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并广泛动员草场、土地承包人和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灭鼠灭蚤工作;旗农牧部门负责做好农田灭鼠、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工作;旗林草部门负责做好草原灭鼠灭蚤工作,并协助做好疫区的监测、隔离工作;旗卫健部门负责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大病媒生物滋生地的清理和消杀力度,并开展城市灭鼠灭蚤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鼠情和春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同时做好鼠疫监测工作,及时开展鼠疫疫情危险等级评估,适时开展以保护人群为主的灭鼠灭蚤工作,并加强灭鼠灭蚤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旗卫健、农牧、林草等部门要做好灭鼠灭蚤的监督指导工作。
(三)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尽快使实验室仪器设备装备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要求;旗疾控中心现有一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方舱实验室),现可开展新冠病毒、鼠疫杆菌、诺如病毒、流感病毒等常见传染病的核酸检测。
(四)加强培训演练。各苏木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做好鼠疫应急防控培训演练,采取巡回宣讲、现场指导、互动交流、以练代训等形式,实现党政机关、医疗机构、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要强化嘎查村、苏木乡镇街道、旗疫情防控人员培训演练,广泛宣传鼠疫疫情防控知识,切实提高个人防范和病例发现意识,做到关口前移,确保鼠疫防控实现“五早一就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治疗);强化各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培训,组织开展防护服穿脱、预检分诊、现场救治、应急会诊、疫情报告、疫区处理、个人防护、消毒隔离等培训演练,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强化旗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培训演练,积极开展疫情发现及报告、个人防护着装、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消杀监测、脱装消毒等方面的培训演练,着力提升突发疫情应对能力;强化部门协同演练,根据部门职责,针对疫情形势和处置流程组织开展联合实战型演练和推演,提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能力。
(五)加强健康教育。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六大专项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行动、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嘎查村、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家庭、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学校、健康促进与教育进机关行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扩大“三不三报”知晓率,增强个人、家庭、社会防控意识。结合开展国家级慢病示范旗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规范城乡居民健康生活行为,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要重点强化对农牧民、野外作业人员、返乡农牧民工等群体的健康干预,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指导,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将防护用品、医疗机构联系卡等纳入健康实用工具包,免费发放给农牧民,普及个人防护和预防性用药知识。
四、处置措施
(一)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出现动物间疫情后,要加强监测,及时进行预警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按照鼠间鼠疫处置规范要求,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处置率要达到100%,严防动物间疫情向人间传播。出现人间疫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实战状态,成立鼠疫疫情现场指挥部,确定疫点疫区,强化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的防控,实施封锁隔离,有效防止疫情蔓延;要全力救治确诊患者,及时跟踪观察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并报告旗疾控中心。
(二)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建立发热患者排查和报告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旗卫健委要与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与医疗卫生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压实责任并纳入绩效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在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合理设置预检分诊台,优化就诊流程,安排专人引导,确保发热人员与其他患者分开预检、分开挂号、分开就医。强化首诊医生负责制,特别是强化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发热病人筛查。首诊医生接诊发热患者时,注重询问是否来自疫源地,有无接触具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症状患者,对可疑患者开展早期排查和识别。发现疑似鼠疫患者后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旗疾控中心迅速采集标本,开展鼠疫菌检测。
(三)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不断提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组建健全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一步强化鼠疫专业人员配备,完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为开展鼠疫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有力保障。建立旗、苏木乡镇两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联系机制,旗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出调查队伍开展工作,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报告市疾控中心开展指导、分析工作。建立部门横向联动机制,旗公安、林草、农牧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旗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与其他旗区间相互协作,推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区域协作,保持密切联系和信息共享,形成鼠疫疫源旗区区域联动。
(四)规范隔离救治。旗中心医院作为鼠疫救治的定点医院,要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及发热门诊,完善医疗救治方案,并按要求配备医护人员、设施设备及床位等。疑似和确诊鼠疫病例要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隔离治疗,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可报旗卫健委批准后,使用专用救护车辆将患者送到旗中心医院隔离救治。鼠疫疑似和确诊患者均要按照《鼠疫诊疗方案(2011年版)》要求规范化治疗。要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病室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院感控制工作,严防医护人员感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业要严格履行传染病防控和疫情处置主体责任,完善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不撤销、级别不降低、队伍不解散、工作不松懈,主要领导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督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实现精准管理到工业园区、到苏木乡镇街道、到嘎查村社区、到户(单元),依法、科学、精准地做好鼠疫防控各项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宁蒙陕三省十一县市区”区域间鼠疫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与毗邻地区之间的疫情防控信息互通、经验共享,协同做好动物鼠疫监测、协查协防、疫情处置等工作。进一步畅通鼠疫防控联络机制,建立联防联控常态化工作格局,强化协同推动,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通报、疫情会商等措施,共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制定防控对策与措施,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物资保障。加强防治经费保障,加大对鼠疫监测预警、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疫区处理与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投入,加快上级下达经费拨付进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鼠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加大应急装备储备建设,完善鼠疫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调用、更新和补偿机制,保证鼠疫应急物资数量充足、品种齐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苏木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业要加大对鼠疫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到“八有”(广播有专题、电视有专访、报纸有专刊、手机有提示、户户有传单、乡村有标语、机关单位有专栏、重点地区即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要道、旅游景点、疫点及周边地区有提醒),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信心。同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权威信息,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强化督促指导。旗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要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定期或不定期对鼠疫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反馈督查评估结果。对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要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程序追责问责。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苏木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项报告”制度,每日按时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整理汇总后,按要求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旗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0477-4886334)。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在网络直报的同时,将文字信息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旗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
附件:准旗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附件
准旗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苏日嘎拉图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准格尔经
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乔爱平 旗委常委、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李 搏 旗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王景隆 旗政府副旗长
乌云毕力格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武旭东 旗政府副旗长
张亚男 旗政府副旗长
刘玉成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王 伟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 强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苏开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 澜 旗民政局局长
高外荣 旗财政局局长
魏林忠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盛炜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振林 旗农牧局局长
付国强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周利江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 舟 旗能源局局长
郝占兵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范春慧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赵胜利 市生态环境局准旗分局局长
王根厚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喜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建梅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忠亮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长
郭宇飞 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苏永江 旗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刘建峰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梅国梁 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
裴永耀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褚 高 武警中队中队长
白宝山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全旗鼠疫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疫情处理重大决策,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灭鼠灭蚤工作指导组、检查检疫站点指导组、医疗救治组、现场工作指导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督导组8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苏开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吕 虎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付国强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振林 旗农牧局局长
杨 林 旗公安局副局长
何 萍 旗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成 员:白宝山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建峰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秦瑞建 旗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工作站站长
贺俊彪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郭艳玲 旗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刘 勇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股负责人
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的研究、解读和执行指导;全旗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调度和信息沟通;对苏木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上报的疫情信息、病情信息和工作信息等日报告信息的接收汇总、分析研判和呈报工作;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灭鼠灭蚤工作指导组
组 长:付国强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副组长:何 萍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成 员:刘 伟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郭艳玲 旗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刘建峰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 勇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
急)股负责人
秦瑞建 旗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工作站站长
职责:负责对全旗灭鼠工作的科学计划、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教育组
组 长:吕 强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梅国梁 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
裴永耀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 员:刘培江 旗委宣传部新闻外宣室负责人
郭艳玲 旗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王 兴 旗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负责对全旗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负责对网络舆情的即时分析研判、及时引导管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检查检疫站点指导组
组 长:杨 林 旗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何 萍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成 员:贺俊彪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任忠智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国俊 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职责:负责统筹全旗鼠疫疫情防控检查检疫站点设置工作,筑牢“进京出蒙防火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现场工作指导组
组 长:苏开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何 萍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刘 伟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郭艳玲 旗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刘 勇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股负责人
刘建峰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秦瑞建 旗林草局草原工作站站长
职责:负责疫情发布和预警;对发生人间鼠疫、鼠间鼠疫地区的疫情处置工作进行专家组织、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物资保障组
组 长:任 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刘 敏 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 媛 旗财政局社会保障财务管理股负责人
周晓荣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审计股负责人
职责:负责协调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防控物资的调配、存储、保管和发放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医疗救治组
组 长:何 萍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成 员:贺鹏飞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与药政股负责人
秦永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健康卫生股负责人
李介普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综合管理
股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全旗医疗机构开展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筛查、隔离、治疗等诊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督导组
组 长:周 宇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何 萍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成员从旗政府办督查室、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
职责:负责对全旗鼠疫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事宜
今后,除旗委、旗政府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