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25 10:48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为全面加强我旗鼠疫防控工作,保障全旗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鄂卫健发〔2023〕225号)要求以及自治区、市鼠疫防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 

坚持部门配合、联防联控。 

坚持社会参与、群防群控。 

二、疫情防控措施有哪些? 

加强疫情监测。加强灭鼠灭蚤。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培训演练。加强健康教育。 

三、出现疫情如何处置 

(一)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出现动物间疫情后,要加强监测,及时进行预警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按照鼠间鼠疫处置规范要求,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处置率要达到100%,严防动物间疫情向人间传播。出现人间疫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实战状态,成立鼠疫疫情现场指挥部,确定疫点疫区,强化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的防控,实施封锁隔离,有效防止疫情蔓延;要全力救治确诊患者,及时跟踪观察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并报告旗疾控中心。 

(二)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在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合理设置预检分诊台,优化就诊流程,安排专人引导,确保发热人员与其他患者分开预检、分开挂号、分开就医。强化首诊医生负责制,特别是强化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发热病人筛查。首诊医生接诊发热患者时,注重询问是否来自疫源地,有无接触具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症状患者,对可疑患者开展早期排查和识别。发现疑似鼠疫患者后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旗疾控中心迅速采集标本,开展鼠疫菌检测。 

(三)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不断提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组建健全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一步强化鼠疫专业人员配备,完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为开展鼠疫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有力保障。建立旗、苏木乡镇两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联系机制,旗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出调查队伍开展工作,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报告市疾控中心开展指导、分析工作。建立部门横向联动机制,旗公安、林草、农牧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旗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与其他旗区间相互协作,推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区域协作,保持密切联系和信息共享,形成鼠疫疫源旗区区域联动。 

(四)规范隔离救治。旗中心医院作为鼠疫救治的定点医院,要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及发热门诊,完善医疗救治方案,并按要求配备医护人员、设施设备及床位等。疑似和确诊鼠疫病例要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隔离治疗,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可报旗卫健委批准后,使用专用救护车辆将患者送到旗中心医院隔离救治。鼠疫疑似和确诊患者均要按照《鼠疫诊疗方案(2011年版)》要求规范化治疗。要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病室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院感控制工作,严防医护人员感染。

原文关联: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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