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准格尔旗“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
概述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准格尔旗“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准格尔旗“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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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 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已经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准格尔旗 “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准格尔旗“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准格尔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鄂尔多斯市东部,地处 蒙晋陕三省交界处,素有“鸡鸣三省”之称,地貌以丘陵沟壑为主, 有“七山二沙一分田”之称,干旱多风少雨气候特征为准格尔的生 态旗情。全旗总面积7692平方公里,辖1个经济开发区(含2个产业园)、10个苏木乡镇、4个街道,158个嘎查村。

 

图 1 准格尔旗区位平面布置图

 

图 2 准格尔旗行政区划图

 

图 3 准格尔旗降雨分布图

 “十三五”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批示 指示精神,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 造林补贴等国家生态重点工程,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进生态惠民,取得显著成绩。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准格尔旗走好以生态 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 发的《“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 《内蒙古自治区 “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 的《“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鄂府办发〔2022〕73号),结合准格尔旗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准格尔旗委、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 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不断加强 科学绿化,稳步推进林草生态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旗森林 总面积达到408.4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20.4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36.07%;草原确权面积581万亩,植被覆盖度达76.2%。

     

图 4 准格尔旗国土现状图

一、生态建设持续推进,资源总量不断增长

准格尔旗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林业生态建设坚持城乡统 筹,突出重点,国家工程与地方工程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了天 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造林补贴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和地方重点区域绿化项目,“十三五”期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76.9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6.21 万亩,封育5.75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3万亩。

二、资源管护全面加强,生态体系安全稳定

(一)资源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林草地、自然保护地管理制 度,制定了《准格尔旗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准格尔旗林地草原自然保护地 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护林员852名,草原管护员29名,强化管护员日常巡护监管,使全旗林草地、自然保护地得到全面保护。

(二)依法使用林草地。坚持“资源有偿使用”原则,严格落实《准格尔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把林地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最为严格的林地占用征收制度和森林 限额采伐制度,2016-2020年共批复永久使用林地项目173个,

批复临时使用林地项目38个;2019-2020年批复征用使用草原项目69个,临时占用草原项目46个。

(三)依法治林。严格执行《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 植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在全旗开展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林草地、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打击破坏野生动 植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案件查处工作。2016-2020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87起,刑事案件98起,有效打击了涉林 违法犯罪行为,对全旗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给予了有力震慑。加强

了非法侵占国有林地的查处力度,使国有林地持续发挥其重要的生态功能。对阿贵庙森林公园及油松王景区范围内林地进行了检 查,在保护范围内未发现违法使用林地情况,森林公园及油松王周边生态环境良好。

(四)森林草原防火。全旗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全面落实,旗乡防火预案不断完善,火险预警监测能力明显提升,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情得到及时处置。防火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新建瞭望塔5座、防火检查站3处,完善远程监控15处。为有效控制祭祀烧纸引发的火灾,共计发放祭祀桶54950个,有效预防了火灾发生。十三五期间,全旗无重大火灾发生,森林和草原火灾发生率分别控制在0 . 5%和2%以内。

   

图 5 准格尔旗森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域分布图

(五)有害生物防治。综合采用生物、仿生、人工等多种无公害防治措施,2016-2020年累计实施防治面积77.83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100%。产地检疫合格率100%,在检疫过程中未 发现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内。

(六)加强古树名木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对135株古树名木全部建档立卡并挂牌保护,加强我旗境内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对猎捕、毒害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认真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加强重点区域候鸟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

三、 坚持兴林富民,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大力推进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相结合,与发展地方经济相结 合,与改善群众生产条件、提高农民收入相结合,推动了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良性互动。

(一)经济林建设发展。依托林业生态建设建成山杏、海红、枣、沙柳、沙棘等林沙产业原料林基地达127万亩,农民自发建设经济林园逐步兴起,暖水乡德胜有梁村全村种植苹果面积达到2000余亩,全旗经济林种植面积达85万亩。

(二)大力推进家庭林场建设。按照全市总体安排,结合全 旗经济林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家庭林场建设挂牌工作,对家庭林 场户予以技术和设备支持,共挂牌家庭林场12户,为家庭林场 户发放旋耕机、拖拉机、喷雾器等设施设备,助力家庭林场,实现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双赢”。

(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结合我旗地方产业发展优势,通 过政策、资金和基础建设等方面扶持高原杏仁露、蒙特海红酒本 土林沙企业2家,年创产值1亿多元,带动当地村民3万多人增 收致富,2016年高原杏仁露公司被国家林业局评定为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

(四)森林旅游成为全旗林沙产业的新亮点。油松王景区、阿贵庙森林公园、包子塔景区等生态景观明显提升,百里长川、黑圪涝湾旅游度假村、鄂尔多斯水镜湖观光园等生态观光餐饮农家乐蓬勃兴起。2020年底,全旗林业总产值达2.21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1255元。

四、 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完善 林权档案和林权数据库建设,加大林权争议调处力度,稳步推进 确权发证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成立审批办进驻政务大厅, 实现一站式审批事项39项;2018年12月,完成国有林场主体 改革任务,200名在职职工妥善安置,现有工作人员28人,森 林经营方案编制完成,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2020年,按照 旗改革总体要求,完成了各苏木乡镇林工站人员转隶工作,21人全部转隶到了所属苏木乡镇。

第二节问题和挑战

一、国土绿化推进难度加大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旗境内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已基本完成了植树造林或种草修复。目前结构不合理、生态功能不稳定、生态产品质量不高、面临土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威胁的林草资源,多分布在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林难度大的区域。现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越来越少,且地块分散,不宜开展较大规模造林。同时由于缺乏鼓励激励政策,农民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不高。需进一步创新林草科技和林草产业模式,科学有序推进国土绿化。

二 、生态安全维护压力增大

  在全旗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的情况下,林草可燃物累积增多,延长了森林草原防火期,也增加了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的难度。林草资源结构不合理、生态功能不稳定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对美国白蛾、光肩星天牛、红脂大小蠹、草原鼠害、草原毒草害等林草有害生物抵抗力不强,防治压力较大。随着全国松材线虫病疫区扩大,旗内樟子松、油松林等面临的感染风险也越来越大。机构职能整合后,基层林业工作站撤销、合并,林草行政执法体系弱化,林草资源管理力量不足。面对严峻的林草资源安全维护形势,任务艰巨。

三 、林草现代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林草科技力量、科研基地、资金投入、研发与推广,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林草技术人才短缺,资源保护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有待精细化。需进一步提高林草发展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提升林草智慧化水平。

第三节发展机遇

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带来新机遇

国家层面先后下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总体规划(2021-203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自治区印发了《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2020-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大力开展防沙治沙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民生改善,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筑生态基

础,为林草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二、 碳达峰、碳中和为林草发展做出新部署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将我国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林业和草原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最大的碳库和固碳系统,林草生态建设在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国家对林草发展的新部署,为准格尔旗林草生态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

三、 新时代国家生态文明发展明确林草发展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战 略位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明确了内蒙古在全国的生态定位。准格尔旗作 为内蒙古自治区黄河重点生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修复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将是全旗林草发展的首要任务。

四、“以人民为中心”是林草发展新目标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理念,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提高人民 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基础和保障。 林草生态建设要把保护生态、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增加生态福祉 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森林和草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 固碳释养、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康养 生等生态功能,不断提高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物多样性 等生态服务价值和公共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天蓝、地绿、

水净的美好家园。

五、 林草融合发展扩展了生态建设新空间

林草融合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这一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的重大战略部署。林草本是相互渗透、此消彼长、自然演替的生态空间共同体,林草融合发展将林草生态建设带入林灌草结合的新空间。生态建设中要合理布局林灌草,真正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实现综合平衡、动态管理。

六、科学绿化为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

科学绿化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绿水青山的内在要求,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 重大意义。将科学的理念贯穿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每一个 环节,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加强规划引领,优 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林业草原自然  保护地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为主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林长制建设为抓手,强化林草资源保护与修复,持续科学开展国土绿化、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大力推进林草管理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融合发展,筑牢黄河安澜的准格尔生态安全屏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

坚持保护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因地制宜、以水定树、适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保护森林、

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治理

衔接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国土空间规划、生态功能区划,聚焦生态保护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依托国家重点工 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完善生态保护

体系,构建稳定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

 

图 6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荒漠整体分布图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展

综合分析立地条件、自然地理条件,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实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分类保护和管理,精准发力,科学

经营、培育促进生态功能整体提升。

四、坚持政策引导,长效发展

全面落实林长制,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手 段,坚持以上率下,建立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推动部门协作,协调联动,形成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强大合力,长期发挥良好的治理效能。

第三节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2016);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2016);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8);

《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2021)。

《黄河保护法》  (2022)

二、 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关于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 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发改农经〔2021〕1812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47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鄂府办发〔2022〕73号)

第四节规划目标

一、总目标

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荒漠、草原、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修复,全力打好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实现生态系统稳定性与多样性“双升”。到2025年,全旗森林覆盖率达到38%,林草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6.2%以上。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围绕优林果产业基地、育龙头、树品牌、紧抓经 济林产业发展,突出全产业链协同融合发展,做优做强山杏、沙棘、苹果、文冠果等经济林建设,以“一事一典范”项目为契机, 打造“杏福”准格尔工程。到2025年,率先建成全区百万亩经济 林基地。力争到2030年,推进百万亩沙棘、百万亩山杏、百万亩矿区、百万亩砒砂岩综合治理工程落地落实,打造绿美准格尔。

二、 具体目标

  1.高标准实施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使林草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 性。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监督、林草防灭火能力、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在0.5%以下,草原火灾受害 率稳定在2%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稳定在4%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稳定在10%以下。

  2.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持续推进沙化土地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草原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植被固碳能力显著增强。“十 四五”期间,实施人工造林5万亩、退化林修复与低质低效林改造 10万亩、森林抚育20万亩、人工种草与草原改良10万亩、林果基地3万亩、围栏封育1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完成植树750万株。到2025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50万亩,草原生态建 设任务10万亩,全旗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6.2%,森林覆盖 率达到38%,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47.5 万立方米,湿地保护保持在3.8万亩左右。

  3.高效益发展富民产业。做大做强林草传统产业、发展林草 特色产业、培育林草新兴产业,壮大家庭林场,使产业效益显著改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林草富民能力进一步增强。

  4.高智能提升治理能力。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智慧林草生态感知体系,资源监管力度持  续强化,实现全旗林草资源“一张图、 一张网、 一套数”,林草科技创新及推广应用能力提高。

  5.高效能夯实林草支撑保障。提升科技支撑水平,推广成果

运用,健全人才队伍,优化技术人才配置,强化林草资源监督管理,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构建林草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6.高标准实施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 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六期、退耕还林还草、

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工程。

第三章全面推行林长制

第一节建立组织体系

一 、分级设立林长

  按照《准格尔旗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以党政 领导负责制为核心,旗、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奖惩严明、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旗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包括制定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完成林草生态建设各项指标任务,指导、督促责任区域各级林长全面履行职责等。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两级林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巡查、管护和林草管护员的日常管理,协调林地、林木和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等。

二、 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工作。制定各级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形成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制度,凝聚推进林长制工作合力。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协调、 指导有关部门和下级林长制办公室抓好各项工作。研究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林长制重点工作情况。

第二节林长制建设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草资源保护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生态保护。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和修复力度。保护林草资源,严格执行禁牧休牧制度,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加大林草资源执法力度,严禁破坏森林、草原、湿地,依法保障林草资源安全。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设和监管,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境保护。推动实现 重点区域实时监控、数据实时更新,提升资源监测智慧化水平。

二、 加强林草资源灾害防控

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湿地有害生物防治政府负责制,将林 草有害生物防治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 监管和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重大新发突发有害生物和外来有 害生物监测预警,重点抓好沙棘木蠹蛾、舞毒蛾、侧柏松毛虫、 中华酚鼠等常发性林业病虫害和草原鼠兔害防控工作,高度重视 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光肩星天牛和红脂大小蠹等病虫害防控 工作。加强林草防火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 命至上、安全第一”,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预 防和初期火情处理能力。强化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及能力建设,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森林草原防火长效机制。

三、 开展林草资源生态修复

科学开展生态修复,实施林草建设重点工程,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积极开展新造林、人工种草,重点实施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草原改良、灌木平茬复壮,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持续推进库布其沙漠治理,提高水土保持防护林质量,提升防护林生态功能。开展城乡生态建设,深入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乡村建设,大力推动全民义务植树。

四、 推动林草沙产业发展

立足区域林草资源优势,加快优势特色林草产业基地建设, 积极发展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生态旅游、饲草料加工等林草产业,不断优化林草产业结构,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和产业发展生态化,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多种经营形式和发展模式,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好实

现绿富同兴。

五 、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全面落 实草原承包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 各苏木乡镇街道在“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方面积极探索,创 新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投入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草资源保护 发展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

本积极参与林草资源保护发展。

六 、加强资源管护能力建设

加强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林草管护员责任。加强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定期巡护,做好巡护记录和管理。科学合理采取禁牧、封育、人工修复等措施,防止生态功能退化。

第三节开展考核评价

  设立林长制考核指标,将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沙化土地治理、湿地保护率、年度计划任务等目标指标纳入林长制考核体系,重点督查考核。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各级林长履行责任和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

一、加大草原保护力度

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止开垦基本草原和擅自改变基本 草原用途。严格执行基本草原占补平衡,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 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编制基本草原保护规划,合理规 划基本草原上的经营性旅游活动、饲草饲料基地建设等。加强草 原行政执法,完善旗、苏木乡镇街道不定期巡查机制,严禁开垦、占用、破坏草原的行为,禁止过度放牧,依法保护草原。开展病  虫鼠害防治,铲除毒害草,丰富草原生物多样性。加强天然草原监测,及时发现病虫鼠害,发布动态监测预警。

二、严格执行禁牧

严格执行禁牧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压实苏木乡镇街道执行禁牧、落实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

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及时排查制止和依法查处偷牧等违法行为。在重要区域设置宣传牌,加强宣传教育。

第二节加强森林生态保护

一、加强天然林保护

加强天然林保护,严格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行为。实施天然林封育,逐步提升天然林林 分质量。组织实施并严格管理好天然林保护等各类项目。落实天然林管护责任制,划分管护责任区,将管护地块落实到人。加强 森林防火、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防止天然林资源消减。恢复天然次生林、退化次生林等生态功能。

二 、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

依法依规划定生态公益林,严格用途管制。落实好公益林生 态效益补偿和护林员管护补贴资金发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 力乡村振兴。积极争取将符合标准的新造林、防护林等纳入公益林范围。

三、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做好上一轮退耕还林管护工作,提高项目区林分质量,鼓励 在条件适宜的区域发展经济林种植等林草沙产业,实现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管理使用好退耕还林还草资金,及时兑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维护退耕户利益。

第三节加强湿地生态保护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已颁布的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切实保护湿地资源。严格限制湿地开发利用,征占用湿地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审批。 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或破坏湿地行为。按照生态区位、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程度,将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自治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湿地保护率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全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第四节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猎捕、采摘、养殖、运输、经营。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提升栖息地质量,促进野生动物种群恢复。开展黄河流域候鸟保护,构建布局合理、结构完整、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候鸟保护监测体系,确保迁徙候鸟种群及其迁徙路线得到有效保护。完善野生动物救护网络,提高野生动物救护能力。根据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状况的调查、监测,评估野生植物较为集中的区域,划定濒危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实行严格保护。

二、 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

  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配备监测人员、设施设备,切实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提高生物安全意 识,对检测巡护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开展疫情处置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在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树立警示牌、标语等,明确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风险,形成野生动物疫病“群防群控、可防可控”的良好氛围和格局。

三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

  以植树节、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环境日等节日为契机,通过悬挂标语、张贴展示牌、散发宣传单、微信互 动、游戏参与等多种方式,开展野生动植物普法和生态保护知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保护环境、疫病防护和法治观念。

第五节加强林草种质资源及古树名木保护

一、保护管理林草种质资源

  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摸清准格尔旗林草种质资源利用与 保护现状。对全旗林草种质资源开展系统性收集保护,清查收集 保存的林草种质资源、野生的林草种质资源、栽培利用的林草种 质资源以及珍稀、濒危的林草种质资源。建设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以原地保存为主、异地保存为辅,加强乡土树种草种资源库 和资源圃建设。

二、 全面保护古树名木

  加强古树名木的全面保护、依法管理、科学养护。探索开展 古树名木健康体检,建立古树名木动态监测体系,对受害或濒危 古树名木开展抢救性复壮,制定防范古树名木自然灾害应急预 案。加强对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落实管护与修复专项资金,确 保全旗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古树名木在传承历 史文化、弘扬生态文明中的作用,挖掘古树名木文化、生态、旅 游功能。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

保护古树名木。

第六节加强林草资源监督管理

一、林草资源监督管理

  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行林地分类管理、分级保 护,建立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依法审批征占用林地草原,加强使用林地、草原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森 林限额采伐,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督查。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占用、开垦草原林地等问题。

二、 开展资源监测评估

  充分发挥国土“三调”数据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的“统一底版”作用,全面调查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数据,开展准格尔  旗林草资源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开展森林督查年度更新,完成森林资源 清查复查及林地变更调查成果,录入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

  加强草原生态状况监测。开展草原基础调查工作,查清草原分布、草原类型、生物量等级、生态健康状况及变化情况,为全旗草原监测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建设、维护草原监测站点20个,推动实现重点区域实时监控、数据实时更新。

  加强湿地资源监测。掌握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变化情况,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科学运用监测和评价结果,开展监测数据关联分析,为湿地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依据。

第七节加强林草火灾防控

一、完善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治

  建立部门协同、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管理体制。加强与气 象、应急、公安等部门在气候气象、火险等级、火灾防控等方面 的会商协商,强化火情报送、队伍驻防、物资储备、监测预警等 各类数据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数字信息系统的技术优势和科技手段,开展火情预警、监测及早期处理,构建群防群治的防火格局。

二 、加强预警监测系统建设

  强化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利用卫星提高森林草原火情监测的时效性和鉴别能力。开展“空、天、地”三基建设,深化与气象等 部门的合作。加大航空护林巡护力度,完善巡护线路,在森林草原防火季适当延长飞行巡护时间,提升航空护林能力。强化森林草 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和瞭望塔建设。新建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15套,新建瞭望塔8处。

三、 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摸清全旗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旗森林火灾风 险水平,为有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提供有效的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加大火险防范、火源管控、火情监控等方面重点设 施建设。完善防火应急道路网络,加大路网密度,提高建设等级, 提高通行效率。加大专业防扑火队伍装备、车辆和信息化建设投 入。新建防火检查站7处,建设消防储水池150处,购置防火车 辆21辆、风力灭火机350台、个人防护装备500套、消防水泵200台。

四、 提升林草消防队伍能力建设

  加强森林防火装备配置、队伍组织管理,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标准化建设。加强专业队伍训练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森林防火从业人员、专职护林员的业务水平及应对突发火情的处置能力。新建物资储备库1处。

五 、加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

  在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的基础上,科学建设防火隔离带,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原则,加强生 物防火林带建设,形成林区边界与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相衔接的林火阻隔网络,提高森林火灾防治的综合能力。开设防火隔

离带1万公里,清理林下林缘可燃物2万亩。

六、 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建设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 传活动,推进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扑火常识进课堂、进社区、进林区,进一步增强公众的防火意识、安全意识和 法治意识,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和减灾能力。在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及公路沿线,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完善宣传牌、宣教设备、宣传标语等,建立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体系。新建、维修大型防火宣传牌(碑)80块,印制防火宣传彩旗、横幅等宣传品10万余份。

第八节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

一 、提升有害生物监测预警

   进一步完善林草有害生物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和有害生物监 测调查系统。以监测预警网络为基础,规范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 警工作,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监测普查,松材线虫病和红脂大小蠹

监测覆盖率100%。

二、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

  林业有害生物。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普查,加强防治质量监管和成效核查,引导社会化防治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防治作业专业化,提升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十四五”期间,积极开展生物、物理等无公害防治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应用,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2%以下。草原有害生物。定期开展草原有害生物调查,加大草原鼠害危害重发区、常发区和人间鼠疫源区外围监测力度。加强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通过线路踏查、动态监测等措施掌握鼠害、虫害发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区域草原鼠害、虫害发生发展动态进行密切监测。根据不同防控区域,采取天敌防控、生态防治、物理和生物防治等措施,科学开展草原鼠害绿色防治与综合防控实践。加强与卫健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大宣传力度。草原鼠虫害防治效果控制在90%以上。

三、 提升有害生物防控能力

开展检疫检验、检疫监管等建设,提升植物检疫综合能力。加强新造林地跟踪检疫,严防外来林草有害生物入侵和传播。定 期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培训,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五章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

“十四五”期间,加强抗寒、抗旱、抗沙、抗盐碱的优质林草  种质资源的选育和推广,推进林木良种、乡土草种抚育基地建设。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创新义务植树模式,提  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根据区域主要生态问题,科学布局,合  理安排生态工程,以水定绿,持续深入推进库布其沙漠治理,全  面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质量,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

安全屏障。

第一节夯实林草种苗基础

依托全旗丰富的林草资源,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科研项目,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抗寒、抗旱、抗沙、抗盐碱 的优质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推进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强化乡土草种抚育基地建设,遴选基础好、规模  大的原种基地,采取平茬复壮和补种施肥等措施抚育本土野生乡土草种,提高自然扩繁能力,为生态修复建设提供优质种源保障。完善良种繁育基地1处1000亩,总投资1000万元。林木种苗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建设投资45万元。

第二节林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十四五”期间,统筹安排好造林绿化用地,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荒沙、荒滩,进一步挖掘造林绿化空间和潜力,将任务 落实到山头地块。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以水定绿,宜沙则沙、宜 草则草、宜林则林,适地适树、以水定树,完成的造林任务以国 土空间规划为基础落地上图,推行造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开展黄 河流域林草植被建设,增加林草覆盖度,加大退化林分修复、森 林抚育、草场改良等措施,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建设准格尔绿色生态屏障。

第三节开展湿地生态修复

以沿黄河小流域生态治理、库布其沿黄生态治理为重点,持  续推进沿黄河重要湿地生态综合治理。坚持量水而行,分类施策, 增强湿地型自然保护区保护修复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综合治理修  复、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水平,打造高质量黄河流域生态带。

第四节推进防沙治沙和黄土高原水土保持

黄河流域治沙是全国防沙治沙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重 点依托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加强重点地区 防沙治沙和盐渍化土地治理工作。科学研判防沙治沙新形势,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合理利用的方针,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稳步推进新时代防沙治沙工作。

第六章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整合优化方案,推进自然保护地总 体规划编制(修编),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范围边界及功能 分区。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组织勘定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 和各功能区界线,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打

造莲花迪地质公园建设项目。

第一节自然保护区建设

一、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

  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严格按照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界 限和功能分区,实施分类施策保护。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 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新建管护站点6处,配备管理设备,增强保护管理能力。加强 “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体系,维护和完善远程监控、视频监控 系统、智能巡护系统、智慧管理信息系统等,全面提升自然保护

区智慧管理能力。

二、 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建设

  加强自然保护区物种栖息地修复,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辅 以科学合理的人工措施,对分布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损栖息地、分布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关键生境、重要湿 地实施保护恢复。积极推进准格尔旗古哺乳动物化石遗迹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哺乳动物化石抢救性保护行动。

第二节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监督

一、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实现统一归口管理。科学设置管理机构,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引进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开展专业培训,实现高效管理。规范强化野外管护巡护、“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应急防灾救灾、疫源疫病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治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完善自然保护技术装备,利用高科技、现代化手段提升保护管理能力水平。实施神山天然次生林、阿贵庙森林公园可持续生态保护建设项目。

二、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

  建立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涉自然保护地各类开发 建设活动的准入管理,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监测、评估,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对自然保护地造成破坏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在自然保护地内实行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管理,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内非生态活动,查处负面清单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管理、跟踪监督制度。

第七章促进林草沙产业高效发展

第一节促进牧草产业发展

  按照为养而种的发展理念,积极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大力 发展节水灌溉人工饲草地建设,加大柠条等饲草料种植比例,提高草原牧草生态产品供应能力。形成优质牧草种植、灌木平茬可 持续利用、饲草料粗加工牧草产业体系,助推准格尔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广草原保险,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强草原保险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自愿参保,提高参保热情,充分利用  财政投入和市场化手段,化解草资源灾害风险,保护好草原生态,不断提升草原生态与生产协调发展的抗风险能力。

第二节壮大家庭林场

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为契机,积极探索多种经营形式和发展模式,将家庭林场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家庭林场建设。加大财政、金融、税收、用地等政策对家庭林场的支持力度。提供林草业科技服务、林下经济发展咨询服务及林草政策性资金补贴,为家庭林场、草场配置拖拉机、割灌机、旋耕机等大型设备机具,激发家庭林场农民发展家庭林场的积极性。提高家庭林场经营管理水平,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推动家庭林场、草场户使用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取暖、生物质燃料等,改善人居环境。

第三节扩大林草产业生态产品供给

  立足准格尔旗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条件,发展以沙棘、苹果、梨、枣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大文冠果等木本油料林、 林下经济建设,着力打造“暖水山地苹果”“准格尔有机苹果”“准格尔海红果”等区域公用品牌,将林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林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在全旗林果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 上,新建林果基地山杏、沙棘、苹果等3万亩;改良抚育山杏、苹果、沙棘5万亩,到2025年率先建成全区百万亩经济林。

  积极培育壮大一批基础好、空间大、后劲足的新兴产业,培 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托万家寨水上娱乐中心和油松王旅游景 区、阿贵庙森林公园,形成我旗东南部的生态自然旅游业,在景区周边进行景观绿化、生态改造,形成三点一线的纯自然旅游产业;维护植物多样性,规划建设准格尔旗植物园项目;以库布其 沙漠生态区位为重点,适度发展沙漠旅游,形成北部沿黄林家乐 生态旅游业,继续打造黑圪涝湾旅游度假村、鄂尔多斯水镜湖现 代农业观光园,塑造一批独具林草特色的生态品牌,助推准格尔旗经济发展。

第四节完善林草产业服务保障机制

  扶持引导特色产业大户发展,培育壮大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林 业龙头企业规模,申报推荐一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充分发 挥龙头企业的辐射作用和规模效益,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 高产业化和经营水平。加强林草产品商标注册、地理注册、绿色 食品标志的认证管理,挖掘特色产品文化内涵,大力扶持高原杏 仁露、果计划、蒙特海红酒、暖水苹果等本土品牌,充分利用新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提升知名度。

第八章夯实林草支撑保障

第一节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强化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编写、完善林 草有害生物防控方案和地方技术规程。开展“几种毒蛾病毒防治 技术试验示范”、“灌木林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技术推广”、“濒危植物林业有害生物治理技术研究和推广”、“旱柳枯萎病发生规律防 治技术研究”以及“新病虫种的调查研究”;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将林草科技项目策划聚焦到满足全旗生态文明建设需求,提高林草 科技贡献率上。以黄河重点生态区为重点,围绕林草种质资源培育、脆弱区生态保护修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繁育、特色生 态经济林等方面,加快推进林草关键技术研究,深化成果推广运用;在全旗推广普及有效、合理的造林种草、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林草新技术,强化造林种草的效果,提高造林种草技术和管护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

第二节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丰富林草人才队伍。加大力度引进培养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 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统筹推进林草管理、科研、实用技术人才等各类林草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新时代林草生态建设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增强林草管护队伍。加强管护队伍 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草管护员责任,确保每一块林地、草原、 湿地及每株古树名木都有人管护。现森林、草原、湿地网格化管 理全覆盖。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建设,加强林草行业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

培训等,持续推进林草从业人员进修、培训。

第三节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执法力度,依法保障森林、草原、湿地安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基层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能力。加大林草执法监督,逐步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大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加强林业司法制度体系建设,建设高效林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监管制度,着力构建林草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森林督查”“卫片执法”等卫星遥感技术,实时掌握森林草原资源变化,及时发现森林、草原违法行为,按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切实做好林草生态保护。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发挥卫星遥感监测和人工巡查的优势,加快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滥采乱挖、毁林毁草毁湿开垦、乱占林地草原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第四节发挥碳中和林草效能

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增强森林、草原碳汇能力。不断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力度,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探索林草碳汇计量监测。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推进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建设,摸清全旗林草碳汇现状、分 布,开展森林、草原碳汇储量评估。持续巩固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积极探索完善森林草原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稳步 推进森林碳汇交易,建立健全草原、湿地碳汇核算体系和交易机制,大力发展碳汇经济和生态产业,加大政策、资金、技术、人 才、土地等要素支持力度,逐步实现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建设与碳汇能力提升、产业增效、农民受益的有机融合。

第九章推进林草管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深化林草体制改革

  落实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推进林权有序流转和抵押 贷款,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加快推进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 权“三权分置”,落实草原承包制度,规范草原流转。在完善林草确 权承包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推进“三权分置”和流转平台建设,促进林草资源有序流转。创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投 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

第二节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

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开展全旗国有林场“林地一张图” 落界工作,核定林场林权定界,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开展全旗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被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及时掌握国有森林资源总量、分布、变化和保护利用等情况。科学编制实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注重森林资源培育,开展以退化林分为主的国有林场资源调查,摸清国有林场退化林分情况,总结现有林分改造的经验和模式,精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探索新体制机制下的国有林场保护发展模式,建设高质量现代化国有林场。发展国有林场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林草产业,推进国有林场绿色发展。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场防火道路、森林防灭火、管护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

第三节推进“生态感知”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林草资源智能化管理,实现林草资源管理数据实时 更新,提升森林草原资源年度监测实效性与准确性。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林草管理融合发展,利用北斗导航应用和卫星遥感应用,构建“空天地”一体化遥感分析、地面调查、定位观测的林草综合数据库,提高对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各类数据的整合与应用分析。深入应用5G 、无人机、3S、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林草生态系统保护领域开展智能监测,在林草火灾、有害生物防治领域开展智能预警防控,构建全覆盖的智慧林草立体化感知体系。

第十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组织保障

将乡镇林草专业人员全部纳入林长办,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基层林长制办公室机构建设,林长办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林长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林草发展中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林草保护修复发展,监督各级林长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节资金保障

政府资金向林草方向倾斜,每年投入资金1亿元左右加强生 态建设,广泛征集和筛选成熟项目,吸纳社会资本的投入。进一 步探索实行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改善林草投资和经营环境,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到林草生态建设。

第三节信息化保障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基本草原划定调整,建立全旗林草大数 据汇聚管理平台,在林草生态系统保护领域开展智能监测,在森 林草原火灾、有害生物防治领域开展智能预警防控,努力构建生 态保护新模式,建成覆盖林草主体业务、贯穿上下的政务信息化体系和规范科学的网络化林草资源管理流程。

第四节人才保障

推进管理、专业技术和基层实用等各类林草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培训,提升林草从业人员素质,优化基层森林草原经营人才配置。

第五节制度保障

全面推行林长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级林长职责,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度,苏木乡镇街道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中。落实生态奖补制度,持续优化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奖补政策,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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