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概述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作者:        来源: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准格尔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31 

  准格尔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深化医疗健康事业改革,优化卫生健康事业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准格尔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使全旗卫生健康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鄂尔多斯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准格尔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准格尔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全旗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制定实施年度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编制其他相关规划和重大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准格尔旗全面落实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卫生健康发展全局,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进健康准格尔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努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城乡居民的健康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我旗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截止2020年底,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婴幼儿死亡率为3.6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为18/10万以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0.2% 

  (二)医卫体制改革纵深发展一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显著我旗于20162017年先后成为自治区、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旗,2018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入选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2019年被国家确定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旗县。二是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施行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制,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院长任期目标完成、续聘的依据。重新核定四所公立医院编制标准,新增控制编制904名,实行公开招聘和全员聘用制。三是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初见成效。建立旗级公立医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医疗协作体系,邀请上级医院开展人员培训、管理指导、远程会诊等服务。初步形成了以旗直公立医院为龙头的4域医共体,累计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1424台件。四是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旗累计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26个、427人,签约15.99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实现了全覆盖。 

  (三)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提升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全旗累计投入2.8亿元,对4家公立医院、15家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了改扩建、新建或维修完善,119个嘎查村卫生室全部实现标准化建设;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基本配齐彩超、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嘎查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了健康一体机。二是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建成全旗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各级医疗机构主要业务系统与区域平台对接,实现区域PACS(医学影像信息系统)、LIS(实验室检验信息系统)、心电等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基本实现医学检验、B超、心电和住院病例等远程会诊服务模式;旗中心医院、中蒙医院电子病历通过等级验收达到4级,旗人民医院、大路医院达到3级。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四)卫生资源配置持续优化一是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底,全旗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79家,床位数1590张。卫生技术人员2640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890人和1155人。十三五期间,全旗每千人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由5.59人增加到7.35人,其中,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分别由2.05人增加到2.48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由2.37人 增加到3.21人,每万人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为1.2人。医护比由1:1.16优化到1:1.3二是需求导向提升培训效能。以医联体建设为契机,与北京等地医院建立人才培养新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累计邀请上级医院专家1924人次,举办各类讲座208次,开展网上远程会诊8709人次,参与共同体病例讨论201次,预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挂号684人次,北京煤炭总医院对口支援旗中心医院心内科已完成冠状动脉造影及血管成形术152例。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旗人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2016年的45元提高到2020年的65元。14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全民提供,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全旗累计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9.42万份,建档率78.21%0-6岁儿童健康管理19419人,健康管理率91.27%,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06%;孕产妇健康管率100%;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68.63%;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67.87%;重性精神病患者1781人,管理率97.59  

  (五)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一是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十三五期间,我旗积极落实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相关政策,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得到快速发展,针灸、拔罐、蒙医中医刮痧等中医药(蒙医药)特色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引导群众应用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65周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和慢性病开展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65%以上,并逐步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服务二是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我旗重点加强临床研究、重点专科、传统疗法、名医传承、急诊急救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全旗累计确定为自治区级、市级老中医(蒙医)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11人,继承人26人,培养造就了一批中医(蒙医)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14中医馆三是中医蒙医特色专科建设积极推进。十三五期间,全旗有全国中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房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2个(针灸科、脑病科),自治区中医蒙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市级中医蒙医重点专科7个。全旗有自治区级名中医2名、自治区级名蒙医1名、市级名中医7名、市级名护士3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2人。 

  (六)一老一小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融合十三五期间,全旗8个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二是多举措助力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大力开展育龄妇女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婴幼儿照护示范单位评选,指导托育机构为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服务,有效提高了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七)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一是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旗委、旗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防控体系,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截至2020年底,我旗先后派出三批医疗队共17人驰援湖北。健全完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管理,累计培训医务人员1123123人次,应急演练24387人次。二是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提升。建设了核酸实验室及鼠防PR实验室,旗中心医院、中蒙医院、人民医院、大路医院、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先后建成投入使用,切实提高了全旗核酸检测能力,守住了零输入、零感染、零确诊三条防线。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高水平建设健康准格尔,加快推动全旗卫生健康事业完善升级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全面客观分析我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环境和机遇 

  1.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有利条件和外部环境。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难得机遇。二是十四五期间,准格尔旗社会经济发展有望持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旗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高度关注,对卫生健康领域的投入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升。 

  2.信息技术与科技创新助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AI技术、5G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速,推动着数字经济与医疗健康产业深度融合为准格尔卫健事业带来全新发展机遇智能化医疗产品逐渐得到普及应用,智慧医院、智慧病房等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新模式和新业态逐渐涌现疾病预防、检测、诊断和治疗模式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和远程化的方向发展,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大幅提高 

  (二)问题与挑战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我旗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尤其是硬件条件快速改善,但卫生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变化的矛盾依然突出。一是我旗医疗资源布局分散,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不清。当前,四家旗直公立医院空间布局有待优化,功能定位不清晰,错位发展不够明显,特别是学科发展方向和特色专科发展侧重点不突出,不利于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整体医疗服务体系。二是医院管理制度不健全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医疗服务供给不能满足群众高水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综合管理尚未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规范化,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家庭医生签约制度虽已全面铺开,但重签约、轻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未能真正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有效整合,健康管理流于形式,群众获得感不高。三是人口结构变化深刻影响卫生健康服务的供需格局。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准格尔旗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11.3%0-14岁儿童占17.2%,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老年人口、儿童的比重分别提高1.4个百分点和4.2个百分点。总体上看,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新出生人口呈增加趋势。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及人口政策变化,适应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需求医疗资源的布局亟需优化与老龄化相关的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病等专科能力建设亟需加强。四是医疗卫生资源质量不高与结构性不均衡问题并存。我旗公立医院中高级职称人员比重低,高水平卫生技术人员短缺,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重点学科发展迟缓,学科实力较落后,建设内涵不足,市级以上重点学科比较缺乏。现有公立医院差异化特色不够明显,缺乏与在基层看好病、病有良医的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高水平医院。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不完善,慢性病患者下转制度执行不到位,整体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弱,现有公共卫生服务资源与疾病预防控制需求不相匹配难以满足大健康”“大卫生格局下以健康为主导的预防工作的要求。 

    

  第二章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技术赋能为手段,以能力提升为抓手,扎实推进健康准格尔行动,强化公共卫生体制建设,提升医疗服务专科能力,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发展,推动卫健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卫生健康服务和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准格尔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促进人民健康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保障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坚持创新驱动,协调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医疗技术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发挥科技创新和数字赋能的引领作用,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助推准格尔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谋划强化全局谋划、战略布局和系统联动,注重统筹发展与安全,注重预防为主和中西医并重,注重提高质量和促进均衡,实现发展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多元参与,共治共享强化全社会参与和多元主体共建,推进预防、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链条整合,促进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稳步推进健康数据共享。激励民众深入参与健康服务体系治理,完善健康保障,打造健康准格尔。 

  (五)坚持差异定位,特色发展结合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功能与特色,做强综合医院,打造重点专科,做优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构建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医疗服务格局,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健康准格尔建设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型社会初步形成,推动全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公共卫生提升工程、专科能力提升工程、卫生人高质量发展工程、医疗信息化提升工程、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为抓手医卫融合”“教卫融合医养融合等改革举措进一步发挥力,使卫生健康治理体系能力适应现代化需求,高质量推进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一)人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5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12/10万以下,重大慢性疾病过早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下降至1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30%,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二)疾病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早期癌症检测率达到60%,恶性肿瘤生存率提高到50%,宫颈癌筛查率达到80%,乳腺癌筛查率达到60%,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低于0.17%,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管理率均达到 8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预期分别达到95%90%,产前检查率达90%以上,青少年新发近视率预期每年降低0.5%,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主要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达到或接近自治区标准,基本形成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辖区人口比例相匹配,与不同层级类别卫生机构功能相适应的卫生资源配置格局。每千人3岁以下托位数预期达到5.1个,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8张,每千人执业医师达到3.6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12人,每万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10.24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到3.2人。 

  (四)健康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健全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体系,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0%以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进一步降低至28%以下。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保持100% 

  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详见下表)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2025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5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5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2 

预期性 

重大慢性疾病过早死亡率(% 

<13.5 

预期性 

健康生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0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0 

预期性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预期性 

产前检查率(% 

≥90 

约束性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 

预期性 

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 

≥70 

预期性 

以苏木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规划免疫疫苗接种率(% 

≥95 

预期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0.17 

预期性 

高血压规范管理率(% 

≥80 

约束性 

2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 

≥80 

约束性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 

≥90 

预期性 

资源配置 

每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5.1 

预期性 

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6.8 

预期性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6 

预期性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人) 

4.12 

预期性 

每万人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10.24 

约束性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3.2 

预期性 

健康保障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28 

预期性 

    第三章 重点任务及举措 

    

  一、持续推动健康准格尔建设 

  继续坚持以健康准格尔建设为目标,积极探索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有效实施路径。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理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继续补足公共卫生短板,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公众健康素养。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一)持续推进健康准格尔行动推进健康准格尔行动,以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提供健康服务、延长健康寿命为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合理膳食、全民健身等专项行动,构建起成熟的全民参与体系,扎实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强化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健康责任,健全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重点推进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妇幼健康促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中医药(蒙医药)振兴等16个具体行动,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倡导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  

  (二)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构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会网络,完善健康教育模式,加强新媒体健康教育,推动人工智能和数字化健康教育,开发健康教育传播平台和智慧健康干预工具。开展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推进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社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 

  (三)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筑牢卫生创建基础,夯实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以健康细胞建设为重要抓手,把健康融入全旗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持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继续推进各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2025年底全旗新增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1个。继续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强化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健全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体系,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稳定控制在20%以下。提升病媒生物防制效能,督促落实以环境卫生治理、清除蚊蝇鼠蟑等孳生地为主的综合性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强化单位与个人主体责任,完善防制设施,指导开展消杀,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二、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一)加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及工作专班,提高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政府直接领导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明确成员部门职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类监测哨点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监测网络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精密智控机制。加强对舆情的联判联动、综合管控。探索在旗属医院内部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科,开展区域内流行病学调查、人群疾病监测和健康风险评估、健康教育、传染病监测预警、卫生监督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业务指导。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能力建设。持续推动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升级、基本检验检测设备完备化和现场调查处置能力提升等综合能力建设。实现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达标,提升旗疾控中心流调溯源和实验室基本检验检测能力。在我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增设培训中心,重点解决旗乡村三级疾控网点人员培训不足和基础理论缺乏等突出问题,进行公共卫生专业理论和实操实践培训。建立并不断完善疾病预测和风险评估与预警平台,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测预警网络,提升突发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的预测能力,不断提高预防和应对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能力。三是建立公共卫生资源协调联动机制。加快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哨点建设,加强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联动。适时修订各级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和技术指南。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疾控专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长效机制,稳定疾控人才队伍,建立符合我旗实际情况的待遇和绩效机制。四是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完善以疾控中心为主体,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疾控网络。落实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加强传染病专科门诊建设,提高医疗机构的传染病哨点监测能力。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夯实医防协同的基层基础。 

  (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一是持续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以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力量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规范卫生应急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实现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有效处置。旗中心医院和旗中蒙医院规划建设传染病病区,进一步完善以重点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禽流感、鼠疫等为重点的呼吸道传染病或病媒生物疾病等的检测控制、防控能力。到2025年,全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时间和医学处置能力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二是加强全旗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医学救援、传染病防控、中毒、辐射、心理救援、卫生监督等6类卫生应急队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组建基层卫生应急小分队,加强卫生应急岗位人员培训。定期举行重大传染病防控的应急演练,定期检查疫情处置储备物资,定期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培训,定期开展全旗啮齿类动物疾病传播基础调查,不断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健全储备医院、大型公共设施紧急转换为医疗卫生设施的应急预案,健全医疗保障救助体系和应急医疗处置机制。四是加强卫生应急信息化处置和保障能力。加强应对突发重大疫情的动态预警、分类指导、精准管理的数字化健康管理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信息分析利用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决策能力、突发事件综合救治能力。加强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医疗机构按照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推进卫生应急社会支撑,提升全民卫生应急素养,促进卫生应急知识广泛传播。 

  (三)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改善全旗妇幼保健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妇科、产科、儿科等专科建设,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优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围绕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针对不同生命周期健康问题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构建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疾病筛查、监测和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艾梅乙母婴阻断服务能力,实施免费婚前检查,探索多部门联动推进全旗制度化实施婚前检查。优化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儿科服务能力。 

  二是提高全旗妇幼保健服务工作质量。完善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与临床融合机制,持续强化孕产妇保健服务,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孕产妇保持零死亡,控制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定期开展城乡妇女病普查,深化落实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开展基层巡诊医疗工作,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全旗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总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按照二级标准新建的准格尔旗妇幼保健院(或称妇女儿童医院);通过新建、改扩建的方式,在薛家湾、沙圪堵和大路新区,建成3个普惠性托育机构;充分利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将幼儿园闲置学位转化为托位,招收23岁的幼儿;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开办托育机构,使居民得到就近可及的照护服务;支持早期教育机构提供托育服务;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开展母婴室示范创建活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推进流动母婴室建设;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1个。 

  (四)创新基层医防融合工作模式一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全旗打造建设4个乡级区域医疗卫生院。推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5年,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20%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探索依托服务能力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公立基层医院打造社区医院。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内感染防控和消毒供应保障,加快推进疼痛、口腔医学、小儿神经康复、超声、骨伤、急诊急救等资源共享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妇幼健康、公共卫生、肿瘤、精神、产科、儿科、康复、护理等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全科医师培养和引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补偿机制。二是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落实家庭医生的守门人代理人职责。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不同层次、类别的家庭医生个性化精准型签约服务包,增加规范化的健康管理供给。通过人才柔性引进、退休人员返聘、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拓宽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渠道,吸引上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提供服务、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或者定期出诊、巡诊。创新家庭医生信息化签约服务内容和手段,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蒙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内容。三是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加强医防融合,健全由医共体医院专科医生、乡村全科医生共同组建的家庭医生团队,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推进医保门诊按人头付费与签约服务改革,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保持在100%。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专栏1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1.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及工作专班。实施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工程,在医院内部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科。 

2.疾病预防控制专业能力建设。推动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升级、完善基本检验检测设备,建立疾病预测和风险评估与预警平台,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测预警网络。 

3.公共卫生急救能力建设。依托旗中心医院旗中蒙医院,规划建设传染病病区,完善医学救援、危化品应急、传染病防控、中毒、辐射、心理救援等6类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卫生应急岗位人员培训。 

4.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医疗机构按照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 

5.妇幼保健基础服务项目建设。按照二级标准新建旗妇幼保健院。强化妇科、产科、儿科等专科建设,构建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疾病筛查、监测和防治网络,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开展基层巡诊医疗工作,提升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6.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在薛家湾、沙圪堵和大路新区,建成3个普惠性托育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 

7.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全旗打造建设4个乡级区域医疗卫生院,加快推进疼痛、口腔医学、小儿神经康复、超声、骨伤、急诊急救等资源共享中心的建设,加强“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建设。 

8.推动建设准格尔旗医疗垃圾灭菌处理项目。在全旗范围内实现医疗垃圾的本地无害化集中式处理,有效降低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次生影响。 

    

  三、提升专科医疗服务能力 

  (一)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能力提升一是实施旗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医院管理、人事薪酬、临床学科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调控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着力提升公立医院管理运营水平、技术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健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等制度,持续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面,增加医疗服务有效供给。重点推进准格尔旗北山综合医院、友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蓝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格尔旗召镇中心卫生院黄天棉图分院、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羊市塔卫生院、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纳林卫生院、准格尔旗魏家峁镇中心卫生院附属工程、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等项目。二是扎实推进千县工程示范医院建设。推动北京协和医院、北京朝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友谊医院等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建设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补齐旗中心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持续改善硬件条件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逐步实现旗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有效落实旗中心医院在旗域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旗中心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到2025年,能够承担我旗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杂症转诊任务,构建形成完善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力争使旗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旗。三是充分发挥旗中心医院的龙头作用。落实旗中心医院在分级诊疗体系中的功能定位、提升旗中心医院科学管理水平、组建旗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组建旗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数据)四个方面推动资源整合共享。2025年,准格尔旗中心医院力争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服务水平,准格尔旗人民医院力争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服务水平。 

专栏2 公立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医院建设工程 

1.准格尔旗北山综合医院项目在薛家湾镇投资10亿元,建设一座综合医院。医院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0万平方米,地下约5万平方米,可提供床位800-1000张。医院建设内容主体含门诊楼、住院楼,其他配套附属用房包含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库等。 

2.友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友谊街道投资0.15亿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3.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兴隆街道投资0.15亿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4.蓝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蓝天街道投资0.15亿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5.准格尔召中心卫生院黄天棉图分院。在准格尔召镇投资0.25亿元,建设黄天棉图分院,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6.纳日松镇羊市塔卫生院。在纳日松镇羊市塔村投资0.17亿元,建设纳日松镇羊市塔卫生院及周转宿舍,总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 

7.沙圪堵镇纳林卫生院。在沙圪堵镇纳林村投资0.15亿元,建设沙圪堵镇纳林卫生院,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8.魏家峁镇中心卫生院附属工程。在魏家峁镇投资0.25亿元,为镇中心卫生院建设住院楼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9.布尔陶亥苏木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在布尔陶亥苏木投资0.10亿元,为苏木中心卫生院建设业务用房、周转宿舍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 

    

专栏3 专科能力提升工程千县工程示范医院建设项目 

由北京医师协会搭建平台,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地双向交流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为旗中心医院12个临床业务科室制定《医生专项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旗中心医院将分三阶段启动培训提升项目,每阶段项目的时间为自启动之日起至2025年底整个项目结束为止。 

第一阶段2023年启动5个科室,分别为麻醉科、综合重症科、肿瘤科、骨科、急诊科(不含专家下县带教) 

第二阶段2024年启动4个科室,分别为普外科(甲乳胃肠)、呼吸及危重症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 

第三阶段2025年启动3个科室,分别为心内科、儿科、消化科。 

    

专栏4 专科能力提升工程-国家标准化妇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 

按照《国家级医学中心专项精准帮扶工程北京协和医院国家标准化妇科疾病诊疗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准格尔旗大路医院严格实施,完成所属医院场地、就医环境、流程布局等基础性工作的改造建设。 

1.独立妇科门诊。门诊区域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包括门诊接诊室、门诊诊查室、人流室、门诊消毒室等功能区域。 

2.独立妇科住院病区。住院病区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包括普通病房、感染病房、护士站、处置室、输液配药室、医办室、配套办公用房及卫生间、更衣室等后勤用房等基本功能区域。 

病房单间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设有独立卫生间、24小时冷热水,安装有电视。 

3.盆底康复中心。大路医院改造3个病区,利用闲置面积约1800平方米,完成盆底康复中心建设,并配套扩建部分办公辅助用房。 

(二)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力度集中力量推进全旗重点学科建设。以四家旗直公立医院的肿瘤、医学影像等25个科室为重点学科,鼓励和支持建设旗级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外引内联,加强与北京、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医疗资源发达地市的三甲医院、全国名院、自治区医院、市内专科医院和名医的合作,推进专科专病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妇科、产科、儿科等专科建设,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在人员、设备、业务标准等方面实现全方位提升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都有旗级重点学科。

专栏5 专科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学科能力提升工程 

1.旗中心医院临床心理科、消化内科、心内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肿瘤内科、重症医学科、超声科、神经内科、骨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11个科室。 

2.旗中蒙医院脑病科、针灸推拿科、肛肠科、脾胃病科、蒙医科、康复医学科、儿科7个科室。 

3.旗人民医院眼科、影像科、普外科、心血管科4个科室。 

4.旗大路医院泌尿外科、妇产科、中医风湿科3个科室。 

5.旗中心医院电子身心互动疗养中心。 

  (三)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进旗、乡、村三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充实精神卫生专业队伍,提高基层心理服务能力,逐步形成综合性医院精神科和心理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多类别、多层级共同参与、面向群众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体系和精神疾病康复护理体系。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常见精神障碍患者识别管理,建立重大灾害及突发事件心理干预机制,增强大众心理保健意识,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 

  (四)提高基础慢病管理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全旗慢性病科学防控水平。强化重点慢性病的三级预防,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发现。实施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强化对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的防治,发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积极效应。 

  四、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加强中医(蒙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优化中医(蒙医)医院布局。强化中医(蒙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健全以旗中蒙医院为中心,民营中医(蒙医)医疗机构为支撑、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蒙医)科室为协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蒙医)服务为基础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支持旗中蒙医院提标扩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建成旗级中医(蒙医)诊疗中心。2025年,旗中蒙医院力争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服务水平。实现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蒙医馆)全覆盖支持社会力量备案中医(蒙医)传统诊所,鼓励有资质的名老中医(蒙医)举办中医(蒙医)连锁诊所。加强中医(蒙医)医院资源配置。旗中蒙医院按照等级医院标准床位人员比达到1:1.5中医药(蒙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分别达到60%以上;每千人常住人口中医蒙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人;中医(蒙医)机构年服务量占全旗总诊疗量的25%以上。二是提升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水平持续巩固全国农村蒙中医药工作先进旗建设成果,深入推动中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大力培养中蒙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探索建立旗级中医(蒙医)医疗联合体,推行以旗中蒙医院为主体,辐射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的旗级整合型医疗服务模式。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蒙医)科室、中药(蒙药)房建设,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员配置,规范科室设置,完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内容。优化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人才资源配置,鼓励退休中医(蒙医)医师到中医馆(蒙医馆)提供服务。三是加强中医(蒙医)医院应急服务能力。支持旗中蒙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提高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服务能力,建成生物安全二级水平 PCR 实验室。按照国家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支持旗中蒙医院投入专项资金,建设应急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和相应的药品,配备疾病控制方面的卫生防护用品、消毒消杀药品、后勤保障物资等,并加强应急规范化培训,形成快速响应的规范化应急处置体系。 

专栏6 专科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蒙医馆建设项目 

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打造中医馆(蒙医馆)古典风格的中医药(蒙医药)文化氛围。通过提高中医(蒙医)诊疗设备配置规格和强化中医(蒙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切实提高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质量。 

  

  (二)提升中医药(蒙医药)专业服务质量一是开展中医(蒙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疑难疾病防治和临床需求为导向,指导和加强中医(蒙医)骨伤科、妇科、儿科、皮肤科、肛肠科、五疗科、治未病科、康复科等特色优势专科专病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加强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均衡配置人才梯队,强化处方点评,发展非药物疗法。旗中蒙医院力争创建1个自治区重点特色专科或特色诊疗科,创建4个市级重点专科或特色诊疗科。二是开展中医药(蒙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加大中医(蒙医)医院治未病中心(科)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旗级治未病中心建设,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蒙医)治未病内容,推广一批中医(蒙医)治未病服务方案。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蒙医)医院康复科(中心)建设,发展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康复医学,加大培养力度。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一批区域中医(蒙医)康复中心,培养中医(蒙医)康复人才,丰富中医(蒙医)康复服务内容,促进中医(蒙医)康复技术与传统体育、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带动中医(蒙医)康复器具研发,提升中医(蒙医)康复服务水平。鼓励社区、家庭以及各类康养机构推广运用中医(蒙医)康复技术。 

  (三)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多措并举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立健全中医药(蒙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中药(蒙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开展中药(蒙药)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不断完善中医药(蒙医药)基础、临床及中医药(蒙医药)相关标准体系,加快推广应用进度。以中医药(蒙医药)防治重点传染病为契机,完善中医药(蒙医药)应急救治体系和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快中医药(蒙医药)融入社区。加快推进旗中蒙医院院内制剂室的建设。鼓励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中医优势病种以及中医诊疗技术研究。依托本地优势中蒙医药材资源,积极推动准格尔旗中蒙药研发及制剂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到2025年,自治区级科研项目立项不少于2项。 

  五、推进高质量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大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全旗卫生人才发展现状及需求,探索旗管乡用”“乡招村用的用人机制,优化配备适宜人才;通过人才柔性引进、退休人员返聘、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拓宽基层卫生健康人才使用渠道,吸引上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提供服务、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或者定期出诊、巡诊,建立健全定期向基层派驻医务人员工作机制。委派自治区内医学院校,为我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式培养医学影像、检验、康复等医技人才二是健全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根据人口结构和健康服务需求,聚焦医养康养、健康管理、托育服务等新业态,加强老年医学、妇幼、康复、重症监护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加强医疗健康大数据、卫生信息化人才培养开发工作。 

  (二)完善卫生健康人才管理制度一是健全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以满足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统筹培训资源,搭建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平台,整体设计各类卫生健康人员培训工作,畅通人才能力提升途径,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中青年人才全链条培养制度,实施送出去、引进来骨干人才培养工程,鼓励医研企校协同推进中青年人才培养。二是积极推进人才引育留用。以放权松绑、激发活力为核心,根据需要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自主权,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接受人社部门的监督。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自主权,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结构,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三是完善公共卫生人员编制管理根据卫生健康工作形势、服务需求等变化,动态核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平衡,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逐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妥善解决医疗卫生机构编外用人问题。四是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改善公立医院收支结构,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比。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可用于人员分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与旗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在目前签约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人员以及旗级医院或上级医院的专科医师,共同组成服务团队,推行差异化签约服务,按服务获取报酬;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专栏7 卫生人高质量发展工程 

1.层卫生人才培养项目设立基层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基金,与区内医学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定向人才培养项目,每年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招聘和培养10~20名医学影像、检验、康复、公共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 

2.急需紧缺人才引培项目制订旗内卫生健康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创新机制,简化招聘流程,适当降低招聘要求,2025年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人。加强合作,与自治区内外医学院校开展急需紧缺人才订单定向培养,2025年前招生30人。加强与公立医院同等资历医师待遇相衔接,落实编制保障,大力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3.优质卫生人才和名医专家引进项目围绕各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突出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立足市域区域,面向全国,每年重点引进不少于200名优质卫生人才和名医专家。引进方式上,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并重。强化待遇、编制、住房、家属就业等政策配套,积极引进相关学科带头人。加强同呼市、北京高水平医院、高水平专科沟通联系,建立衔接机制,大力推动学科带头人柔性引进。 

4.中青年骨干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统筹使用各级财政对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的补助经费,设立中青年骨干人才专项基金,以公立医院专科医生、全科医生、疾控中心相关科室技术人员为主,每年遴选20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到北京、上海等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进修学习,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创新团队项目。选取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旗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大路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疾控中心的专科医生、高年资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共同组建签约服务团队,针对特定重点人群,提供差异化有偿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的60~80%用于签约团队的激励。先期组建妇幼保健、老年慢病防治、肿瘤康复、精神卫生、心脑血管康复等签约服务团队 

  

    

  六、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一是提高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程度。在遵从国家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旗域内全民健康信息化的实际需要,重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信息标准的贯彻落实。建成符合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要求的居民健康数据和健康档案共享文档,并进一步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服务功能。二是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建设电子健康卡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及相关网络设施,与国家居民健康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联通。实现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系统与电子健康卡的全面对接,以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突破口,以二、三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抓紧完成各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健康卡接口改造、患者主索引统一注册、识读终端和自助设备布放等受理环境改造工作,支撑跨系统、跨机构、跨地域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健康服务一卡(码)通用。三是促进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协同。建成互联互通的旗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区域范围内建立覆盖全面的业务系统,建成标准化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平台能够有效实施动态的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数据实时采集。实现辖区域内绝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连通。旗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五级甲等。 

  (二)促进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发展一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行走的医院数字化村卫生室项目落地,每日开通50100个北京上海三甲医院的专家号,通过互联网搭建远程诊疗平台,全面提升我旗各级医疗机构的数字化诊疗水平,有效提升旗、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等问题。探索通过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提供精准化和个性化的互联网+”服务方式,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服务,尝试实施诊间结算,患者能够在线上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二是健全远程医疗业务平台应用功能。依托医联体建立跨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具备医疗机构间进行远程会诊、远程培训等服务的功能,探索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在跨机构服务中的应用。尝试将病人病情、检查检验、治疗等信息在医疗机构间进行双向交换。旗域内的二级及以上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水平达到三级。 

  (三)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水平一是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完善疾病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系统在传染病防控、寄生虫病防控、职业病防控、慢性病防控、精神卫生、免疫规划、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功能。二是加强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在依托旗公立医院开展工作的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在呼叫受理、急救站终端处理、调度、指挥等方面的功能,且能够与接诊医院的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推动急救调度信息与电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探索并推广急救呼叫定位,探索居民健康档案与调度平台有效对接,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尝试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探索数据整合利用机制,支撑公共卫生精细化管理。 

  (四)建设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搭建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以信息化平台配合紧密型旗域医共体的建设,实现牵头医院对参与医共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事、财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功能,探索依托信息系统实现医共体内的设备、物资、药品、耗材管理,逐渐统一采购、统一调配和统一使用。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具备监测功能,以紧密型旗域医共体的建设为主要监测对象,根据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自动监测,对于监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预警。 

  (五)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赋能一是完善医疗业务的信息化水平。通过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提升业务科室工作效率。完善基于电子病历的临床信息管理系统,扩展门诊业务、护理业务、医技业务的服务功能。拓展信息化系统在移动业务管理、临床数据采集和患者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旗域内的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四级甲等。二是加强医疗管理的数字化支撑。在符合标准的住院和门(急)诊电子病历共享文档基础上,扩展公众服务应用、医疗服务应用、卫生管理应用的连通数量。完善医务、护理、药事、院感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电子病历书写质量。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能够利用统一的集成信息和知识库,提供临床诊疗规范、合理用药、临床路径等统一的知识库,能够提供集成展示、决策支持的功能,提高临床诊疗规范化程度。旗域内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四级。三是健全信息化运营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化系统中的机构运营管理功能,探索财务、人力、药品、耗材、设备、后勤等全方位的医院信息化管理,区域内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初步建立具备数据共享功能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水平达到二级。促进互联互通,尝试业务系统与运营系统的数据融合。在积累运营数据仓库的基础上,尝试使用数据分析技术,为管理者提供决策辅助。探索医院的数字化运营管理,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提高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六)强化医疗信息安全保障建设一是巩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构建可信的网络安全环境,建设健康医疗数据相关系统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确保个人信息和核心系统的安全可控。探索医疗健康数据分级分类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增强数据要素的共享性,形成依法规范、共同参与、各取所需、共享红利的发展模式。二是完善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业务需求补全网络信息化基础设施,改善信息机房物理环境。旗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卫生信息平台和二级以上医院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达到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探索建立可靠的数据容灾备份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系统的鲁棒性和抗外部攻击能力。 

专栏8 信息化提升工程 

1.建立覆盖全面的业务系统,建成标准化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旗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五级甲等。 

2.建立跨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具备医疗机构间进行远程会诊、远程培训等服务的功能。旗域二级及以上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水平达到三级。 

3.通过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提升业务科室工作效率。旗域内的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四级甲等。旗域内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五级。 

4.建设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满足旗域紧密型医共体一体化管理要求,实现医共体内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推进资源调配、业务经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监测等的数字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数字化智能型的医共体。 

5.补全网络信息化基础设施,改善信息机房物理环境。旗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卫生信息平台和二级以上医院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达到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七、打造卫生健康现代治理体系 

  (一)强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一是推进紧密型旗域医共体建设。制定紧密型医共体总体改革方案成立旗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组建旗域紧密型医共体,完成医共体领导机构的配置。二是促进公立医疗机构资源整合。探索建设由医院集团牵头成立的紧密型医共体。进一步完善医共体管理工具,制定权责清单,明确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间的职责和权责界限。通过完善运行机制,明确医保预算管理办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医共体人事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旗域紧密型医共体的人力资源、经济运行、信息管理、医保管理和质控管理体系。支持医共体牵头医院合理提高建设标准、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提升设施设备现代化水平,有效增强全旗医疗卫生综合承载能力。 

专栏9 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程 

1.研究制定旗域医共体内双向转诊工作方案,明确基层卫生院的诊断病种,向上转诊标准和流程,明确牵头医院不轻易外转病种,向下转诊规范,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2.建立旗域管理中心。协同多部门,在旗域层面建立医共体的卫生人力资源、经济运行、信息管理、医保管理、质控管理中心。 

3.建立旗域资源中心。整合旗级医疗机构资源,在旗域层面建立心电、检验、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管理中心。 

4.建立旗域临床服务中心。细化与上级对口帮扶医院合作重点,共同建立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出入院管理等临床服务中心。 

  (二)加强卫生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全要素、全行业、全流程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协调和卫生健康系统内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完善数字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职业健康等卫生健康领域的案件,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有力保全旗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注重发挥调解化解争议纠纷功能,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和机制,推进综合施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以党建融合健康、健康体现党建的融合式党建新机制,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级党组织承担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坚持应建尽建和党支部建在科室上原则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党建统领下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单位党组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各公立医院章程要明确医院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各环节。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研究决策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 

  二、提升法治建设 

  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完善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强化公众参与。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提升卫生健康现代化治理效能,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注重红色医院文化传承,大力弘扬和践行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行业风范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窗口、青年文明号、党员先锋岗、职业道德模范、医德标兵等创建活动,丰富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严厉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强化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推广智慧安防系统应用,推进平安医院创建,严守安全底线。 

  三、保障资金投入 

  加大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保障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蒙医)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运行发展等所需经费,重点加强卫生基础性重要设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强社会办医的配套支持政策,完善规划布局、用地保障和投融资引导政策,建立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合理水平。 

  四、深化监督考核 

  建立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年度考核目标,定期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状况和绩效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严肃执行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健全面向卫生健康领域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的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导和纠偏,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强化公众监督,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实现高水平共建、共治、共享。 

 解读关联:《准格尔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解读


文件下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下载
下一篇: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