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准格尔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使准格尔旗卫生健康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鄂尔多斯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准格尔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准格尔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准格尔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准格尔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二、规划目标
《规划》立足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发展实际,到2025年,“健康准格尔”建设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型社会初步形成,推动全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以公共卫生提升工程、专科能力提升工程、卫生人才高质量发展工程、医疗信息化提升工程、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为抓手,“医卫融合”、“教卫融合”与“医养融合”等改革举措进一步发挥合力,使卫生健康治理体系能力适应现代化需求,高质量推进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规划了人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提升、疾病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健康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等四个方面目标。具体包括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5岁、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6‰、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人等23项指标。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准格尔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由规划背景、总体战略、重点任务及举措、保障措施四个章节组成。第一章,规划背景:从发展成就和面临形势两个方面全面客观分析了我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总体战略: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三个方面阐述了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的总体战略目标。
第三章,重点任务及举措:阐述了“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及具体工资举措,主要包括:1.持续推动健康准格尔建设。落实健康准格尔旗建设16项具体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持续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2.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从加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基层医防融合工作模式四个方面健全完善全旗公共卫生体系建设。3.提升专科医疗服务能力。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心医院“千县工程”示范医院建设、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精神卫生管理、提升基础慢性病管理防控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4.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从加强中医(蒙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蒙医药)专业服务质量,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5.推进高质量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从加强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和完善人才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入手,确保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引得进用的好留得住,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人才梯队。6.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从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发展、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水平、建设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赋能,实现到“十四五”末旗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五级甲等;旗域内的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四级甲等;旗域内的二级及以上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水平达到三级;旗域内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四级。7.打造卫生健康现代治理体系。从强化紧密型医共体和加强卫生监管体系建设两个方面,有效增强全旗医疗卫生综合承载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有力保障全旗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章,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建设、保障资金投入、深化监督考核四个方面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高质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以持续深化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党建统领下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完善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提升卫生健康现代化治理效能,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大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保障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蒙医)事业发展、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运行发展等所需经费,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合理水平;建立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健全面向卫生健康领域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的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导和纠偏,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原文关联: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准格尔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