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准格尔旗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弯” 攻坚战,持续推进我旗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生态 文明意识和绿化意识,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 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紧扣铸牢中华民 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将义务 植树造林活动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大力营造全民植绿、护 绿、爱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丰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尽责形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准格尔旗防线, 全面推动准格尔旗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学校、医院等各部门均参加属地苏木乡镇街道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要根据立地条件选择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原则上要求就近组织调运 苗木,苗木大小要适宜,禁止移植大树。
(三)坚持以直接植树尽责为主,多种形式尽责同时开展原则。除直接植树外,可以在居民个体“四旁”零星植树,还可以开 展抚育、认建认养、捐资捐物、宣传号召等形式尽责。
(四)坚持与乡村振兴绿化相结合原则。义务植树活动要与重点区域绿化、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建设森林 乡村、森林人家等。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3 月 21 日至 3 月底为义务植树宣传期。4 月 1 日至 4 月底为义务植树期,其中,4 月 1 日至 4 月 7 日为地 块落实阶段;4 月 8 日至 4 月底为集中栽植阶段;4 月 10 日至 4 月 16 日为义务植树周。5 月 1 日至 8 月上旬为集中抚育期。9 月 份为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二)参加人员。全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 矿企业、学校及农民、街道居民等适龄公民。
(三)绿化范围。各苏木乡镇街道义务植树基地安排至苏木乡镇(办事处)区、嘎查村周边、厂矿园区、景区景点、重点公路铁路沿线和黄河流域等区域。
(四)建设任务。全旗计划完成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人 工造林 70 万株;以抚育等尽责形式折合 80 万株,折算标准执行 《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全绿字〔2017〕6 号)。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 苏木乡镇街道和旗直机关分别建立1处以上高标准义务植树基地。植树基地栽植树种要多样化,以乔木为主,乔灌结合,针阔 混交,色彩丰富,要竖立标识牌,可选择建设具有特色的“婚姻 林、同学林、战友林、雷锋林、亲子林”等纪念林。(具体任务下达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为了创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方式,推动全 旗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乡村住户,使全旗干部职工与群众共同开展 义务植树活动,旗四大班子县级领导干部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县 级领导深入到所联系的嘎查村(社区)和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 活动;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机关在辖区范围选择义务植树基地进 行植树;旗直机关干部职工全部深入到单位所包扶嘎查村(社区) 由所在的苏木乡镇街道统一安排义务植树,没有包扶嘎查村、社 区任务的驻地企业和社会团体,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落实地块进 行义务植树。
(六)责任分工。全民义务植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苏 木乡镇街道机关干部除负责完成辖区义务植树任务外,还要负责 督促、组织辖区各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群众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同时要组织辖区内嘎查村社区包扶单位认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各苏木乡镇街道的义务植树技术指导工作。
四、尽责形式
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绿字〔2017〕6 号)精神,2024 全年全民 义务植树任务,可以采用 8 种形式尽责完成:
(一)直接参加乔、灌、草植被育苗,栽植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
(二)参加对现有乔、灌、草植被除草除杂、浇水、松土施 肥、有害生物防治、整枝修剪、间伐等抚育管护活动全部或者部 分过程的劳动。
(三)按有关规范要求,身体力行参加保护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退化或者受损土地自然生态功能的全部或者部分劳动。
(四)通过直接投工投劳或者捐资代劳,在指定地点新建乔、灌、草植被,或者对指定乔、灌、草植被进行冠名或者非冠名养护。
(五)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修建森林作业道、森林防火带、森林公园步道,绿地灌溉排涝渠道,以及各类绿地游憩、服务、 管理设施等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
(六)自愿向合法公墓组织捐赠资金用于国土绿化,或者捐献当地国土绿化急需物资。
(七 )自愿参加国土绿化公益宣传活动,或者按有关要求提 供国土绿化相关的普及推广、培训指导、公益活动组织管理等志 愿服务。
(八)其他与国土绿化相关的劳动或者贡献。
五、技术要求
(一)施工设计。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技术指导,各苏木乡镇街道负责义务植树地块落实和设计。造林规格为株行距 3 米×4
(二)苗木选调。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旗直各机关单位和各 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义务植树的苗木自行选调。针叶树选择苗高不 低于 1 米,至少四层枝,有树形树冠,树冠密集,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苗木;阔叶树乔木胸径不低于 2 厘米,阔叶树经济林地 径不低于 2 厘米,阔叶树种树干通直,根系完整。旗直各机关单位义务植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树种和苗木规格。旗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验收结果结算义务植树费。社会团体、驻地厂矿企业和群众义务植树苗木自行解决。旗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苗木检疫,坚决 杜绝从疫区调苗。
(三)栽植养护。苗木栽植要严格按照现场技术人员指导要求进行。苗木栽植后,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旗直各机关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义务植树的苗木由义务植树单位负责抚育,义务植树实施主体一包三年,三年后由土地承包者抚育,确保义务植树成活率。
(四)质量管理。坚持把绿化质量放在首位。义务植树期间,各苏木乡镇街道要明确乡村两级义务植树质量管理人员,在监督 造林质量的同时,负责义务植树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林业 技术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活动结束后,要组 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单位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带头示范。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和各苏木乡 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本辖区义务植树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 履行职责,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 组织实施;要以身作则, 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坚决杜绝走过场、 搞形式。旗直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义务植树的第一责任人, 要带头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义务植树期间,宣传部门要采 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合力;要多 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地挖掘新素材、选树新典型,将线下宣传 和新媒体宣传方式结合,扩大宣传覆盖面,使义务植树活动深入 人心,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要呼吁全旗上 下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绿化乡村、美化家园的行动中来,坚持 “谁栽植、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广大农民在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植 树造林。
(三)加强指导,强化服务。旗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强技 术指导和服务,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苏木 乡镇街道要与当地帮扶单位密切配合,做好义务植树活动期间的 相关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旗党政督查室和旗林业和草原局对全 民义务植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报 旗人民政府。
(五)认真统计,及时上报信息。在义务植树期间,各苏木 乡镇街道每天下午 4 点前汇报进展情况信息(市直单位完成任务 数量由属地苏木乡镇街道统计上报),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照 片。各苏木乡镇街道于 4 月 1 日前将信息员、负责人姓名及联系 方式报旗林业和草原局林工站,联系人:王若旭,联系电话: 0477-3863127,邮箱: zgeqlyj@163.com。
附件:2024 年全旗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4 年全旗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表
乡 镇 |
机关(亩) |
群众(株) |
其他形式折合(株) |
备 注 |
旗级义务植树基地 |
220 |
|
|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 |
60 |
|
|
|
薛家湾镇 |
200 |
70000 |
100000 |
|
沙圪堵镇 |
180 |
70000 |
100000 |
|
大路镇 |
80 |
70000 |
80000 |
|
布尔陶亥苏木 |
130 |
70000 |
80000 |
|
暖水乡 |
120 |
40000 |
70000 |
|
准格尔召镇 |
120 |
50000 |
70000 |
|
纳日松镇 |
120 |
60000 |
70000 |
|
十二连城乡 |
130 |
60000 |
70000 |
|
龙口镇 |
80 |
40000 |
60000 |
|
魏家峁镇 |
100 |
40000 |
60000 |
|
迎泽街道办事处 |
40 |
8700 |
10000 |
|
兴隆街道办事处 |
40 |
8700 |
10000 |
|
蓝天街道办事处 |
40 |
8700 |
10000 |
|
友谊街道办事处 |
40 |
8700 |
10000 |
|
合计 |
1700 |
604800 |
8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