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11:12 来源: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各股室、二级单位:

现将《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准格尔旗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6日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根据上级业务部门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制定本工作计划,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和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将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作为抽查对象。

一、基本情况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全旗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抽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3.5%,内部抽查抽取单位15户。

二、工作步骤

(一)随机抽查阶段。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发起抽查计划任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二)抽查实施阶段。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三)结果公示阶段。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抽查工作相结合。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针对不同信用类别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在双随机抽查中对警示、失信类企业递加比例进行抽取,确保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措施应用。

(三)加强抽查结果分析评估。强化对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将双随机抽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认真开展分析评估,及时掌握监管中的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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