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农牧发〔2023〕6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准格尔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随文呈上,请予批复。
准格尔旗农牧局 准格尔旗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准格尔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护耕地相挂钩,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能。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农牧发〔2023〕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旗耕地地力保护项目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导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发挥补贴效能,调动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等综合措施,促进耕地地力保护措施落地,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政策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
(二)不予补贴的情况。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2022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已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今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对黄河滩区等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三)补贴方式和标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
(四)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试点。
1.全旗实施0.5万亩玉米主产区地力提升试点,其中,补贴资金50万元。具体工作按照2023年准格尔旗提升玉米主产区地力实施方案方案执行(附件1)。
2.按照自愿的原则,在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开展试点工作,引导农户将补贴资金用于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等耕地地力提升措施,以及其他可以有效提升耕地地力的措施。
三、补贴程序及要求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嘎查)级登记、张榜公示、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旗农牧局、财政局确认”的程序,对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级登记。村(嘎查)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进行逐户登记、填表造册,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由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村委会盖章后,将登记到户的耕地面积上报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镇级确认。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级上报的农户补贴面积核实确认无误后,于2023年6月 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2023年准格尔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面积汇总(附件4)表上报旗农牧局。
(二)补贴资金发放。旗财政局会同旗农牧局根据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补贴面积核算补贴标准,分配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请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补贴资金发放之前将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23年准格尔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公示影像资料于7月10日前报旗农牧局。
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农兴大厦201室
电子邮箱:51992837@qq.com
联系人:蔺瑞娥
联系电话:15849708555
四、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财政局、农牧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及时宣传补贴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及时、精准、高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旗人民政府负总责,旗农牧局、财政局组织具体实施。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规范操作程序。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一卡通”信息系统操作,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顶其它任何款项。
(三)加强资金管理。旗财政局和农牧局按照上级下达的资金数和补贴面积核算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指导。旗财政局、农牧局要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监督指导,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五)开展宣传培训。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春播前大力宣传具体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确保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还要宣传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实施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
附件:1.2023年准格尔旗提升玉米主产区地力实施方案
2.2022年准格尔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面积统计表 (分户表)
3.2022年准格尔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面积统计表 (村级表)
4.2022年准格尔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面积统计表
(乡级表)
附件1:
2023年准格尔旗提升玉米主产区地力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护耕地相挂钩,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3〕118号)、《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农牧发〔2023〕62号)、《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3〕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玉米是我旗第一大作物,提升玉米主产区产能是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抓手。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耕地地力提升的要求,落实藏粮于地,结合农业农村部“推技术、提单产”和自治区“农牧业要提高单产水平”的部署,通过集中力量,集成技术,打造典型示范区,以点带面,提升耕地地力,提高玉米单产,提升玉米综合生产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优势主产区。选择耕地质量和单产提升空间大、适宜种植玉米的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实施。
二是突出两项核心任务。因地制宜围绕提升耕地地力和提高玉米单产两项核心任务,建设集耕地保护、高产创建为一体的示范区。
三是突出集中统一经营。通过加强行业指导、政策引领、项目支持、宣传推广等方式,扩大社会化服务规模,引导种植玉米的农牧户广泛接受集中统一经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建设目标。
四、目标任务
在我旗玉米主产区十二连城乡建设0.5万亩提升玉米主产区地力示范区,示范区统筹开展耕地地力提升和玉米单产提升措施,推进玉米精量施肥、化肥减量、改善耕层土壤条件。力争示范区玉米单产高于周边地块5%以上,总结形成一套耕地地力和玉米单产双提升的技术模式。
五、主要实施内容
(一)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玉米生产基础。示范区重点推广深松整地等地力提升措施,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耕地产出率。采取精量施肥、增施有机肥、有机无机配施、微生物菌肥、机械侧深施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示范应用玉米密植优良品种,集成推广密植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同步提高水肥利用效率,探索示范玉米密植技术,实现玉米生产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集成示范推广,推进社会化服务。示范区建设在十二连城乡,选择种植大户、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作为实施主体,鼓励整建制推进,带动全区大面积均衡增产。示范区依托社会化服务技术托管项目,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扶持力度,推行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等“五统一”管理措施,引导种植玉米的小农户,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玉米种植水平,实现节本增效。
(三)加强服务指导,营造良好氛围。结合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推广工作,在关键时节、关键环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农户落实地力提升、玉米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措施。生长关键期组织开展观摩周活动,示范展示技术推广效果和成果,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
(四)补贴方式和标准。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依据合法耕地面积进行补贴,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种植主体手中。符合条件的种植主体向嘎查(村)申报,嘎查(村)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编制地力保护种植主体花名册,花名册包括种植主体、姓名、身份证、土地承包凭证、“一卡通”账号、种植面积等内容,上报至十二连城乡人民政府,经审核无误后报送至准格尔旗农牧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本项工作由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工作组推进。组织开展示范工作,负责示范行动的安排落实、组织联络、调度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使用专门台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资金专款专用,防止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挤占、挪用和截留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四)强化工作落实。及时梳理总结试点实施情况,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工作总结等材料。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表(分户表) | |||||||||
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 嘎查村 社 单位:亩 | |||||||||
农户 姓名 |
原计税 耕地面积 |
抛荒地 面积 |
征(占)用面积 | 改变土地 用途面积 |
现已颁证 面积 |
实际种植 面积 |
农户签字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指标说明:实际种植面积是指合法耕地(合法耕地是指此次确权能确进去的耕地,不包含新开垦的荒地)上的种植面积。 | |||||||||
社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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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表(村级表) | ||||||||
嘎查村名称: 单位:亩 | ||||||||
社名 | 农户数 | 原计税耕地面积 | 抛荒地面积 | 征(占)用面积 | 改变土地 用途面积 |
现已颁证面积 | 实际种植 面积 |
备注 |
合计: | ||||||||
指标说明:实际种植面积是指合法耕地(合法耕地是指此次确权能确进去的耕地,不包含新开垦的荒地)上的种植面积。 | ||||||||
村负责人签字盖章: |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表(乡级表) | |||||||||
苏木乡镇街道名称: 单位:亩 | |||||||||
村名 | 社数 | 农户数 | 原计税 耕地面积 |
抛荒地 面积 |
征(占)用面积 | 改变土地 用途面积 |
现已颁证面积 | 实际种植 面积 |
备注 |
合计: | |||||||||
指标说明:实际种植面积是指合法耕地(合法耕地是指此次确权能确进去的耕地,不包含新开垦的荒地)上的种植面积。 | |||||||||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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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2023年准格尔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2).docx | 19.94KB |
2 | 2023年准格尔旗提升玉米主产区地力实施方案(3.30).docx | 16.81KB |
3 | 附件2: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表(分户表).xls | 14.00KB |
4 | 附件3:村级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统计表(村级表).xls | 19.00KB |
5 | 附件4:乡级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统计表(乡级表).xls | 19.5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