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旗域内工矿商贸企业及景区办公楼、宿舍楼等办公生活用房建设管理,保障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17日-2024年1月16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8号楼521
联系人:刘 杰联系电话:0477-421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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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准格尔旗工矿商贸企业及景区办公生活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