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的通知》(内环发〔2014〕31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的通知》(鄂府发〔2015〕30号)及自治区环保厅要求,经研究,我旗决定对3家未批先建且未达到产业政策规定规模的洗煤厂和1家未批先建且自愿放弃运营的加油站项目依法予以取缔。
附件:取缔的4家环保未批先建项目名单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6年3月6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的通知》(内环发〔2014〕31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的通知》(鄂府发〔2015〕30号)及自治区环保厅要求,经研究,我旗决定对3家未批先建且未达到产业政策规定规模的洗煤厂和1家未批先建且自愿放弃运营的加油站项目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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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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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03-06 00:00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的通知》(内环发〔2014〕31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的通知》(鄂府发〔2015〕30号)及自治区环保厅要求,经研究,我旗决定对3家未批先建且未达到产业政策规定规模的洗煤厂和1家未批先建且自愿放弃运营的加油站项目依法予以取缔。
附件:取缔的4家环保未批先建项目名单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6年3月6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的通知》(内环发〔2014〕31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的通知》(鄂府发〔2015〕30号)及自治区环保厅要求,经研究,我旗决定对3家未批先建且未达到产业政策规定规模的洗煤厂和1家未批先建且自愿放弃运营的加油站项目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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