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2022年第4期(总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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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和评估。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促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行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发
               展,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绩效评估。

                   4.加强危化品环境风险管理
                   对全旗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进行全面调查,对使用和产生危险化学品的重点企业、工业

               园区,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定及相关配套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定期演练。以保护黄河流域等敏感受体为目标,重点针对车辆泄露、工矿企业污染泄露及其他污染
               泄露等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形成风险防范预案和联动管控机制。建立全旗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环境
               信息数据库,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强化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加强现有 9 家涉源工业企业、103 枚放射源及射线装置、16 台医疗行业在用射线装置及新增辐射
               源安全监督,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 100%。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反应
               机制,修订完善旗、企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理辐射

               应急事故能力。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配合上级部门完善环境管理信息数据库填报,重点加强广播
               电视台站、通讯系统设备、输变电工程的调查监管。进一步加强辐射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

               并加大人员和装备投入,提升辐射环境监测执法能力。
                   6.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涉重金属尾矿库污染治理。
               加强涉重企业与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

               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新
               建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相关指标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特别排放限值。

                   7.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全面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环境风险防控相关保障措施与重点工

               程。聚焦化工园区、高盐水晾晒池等高风险问题,严格要求各相关企业部门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与应急预案。针对采煤沉陷区,进行风险排查,制定整治专项行动。

                   (六)深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整治
                    1.落实矿山修复治理责任主体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深化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保护
               责任。对有责任主体的,督促其严格落实恢复治理责任,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及

               时进行恢复治理。对依法认定为责任主体灭失的,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落实恢复治理责任。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等多渠道资金投入治理工作,构建多元化的资

               金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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