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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公报 2023.3—4
二、提升数据采集汇聚能力
拓宽数据采集渠道。优化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方式及手段,充分获取数字化发展所需数
据资源。加快推动档案、公文、证照等资源数据化,并融入现有数据资源体系。加强与行业协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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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联系,及时采集获取宏观经济指标、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等互联网数据,鼓
励煤炭、化工、文旅等行业企业上传共享生产经营过程数据,形成企业及行业数据库。培育或引进
专业化数据采集服务企业,基于数字基础设施和网络开放平台,采集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社交媒
体等企业和社会数据,提升数据资源供给水平。
强化数据资源融合汇聚。统筹组织各级各部门梳理完善在用系统内数据资源的定义、采集方式、
责任方、数据属性、汇聚状态、共享开放属性、使用要求等内容,全面盘清政府部门数据资产,坚
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原则,建立数据采集、共享、校核机制,构建准格尔旗公共
数据资源池,并实现与市级基础信息库对接。推动各级各部门对自身原始业务数据以及煤炭、化工、
文旅、农牧等行业数据进行标准化预处理,形成符合数据资源要求的规范数据,并按照“应汇尽汇”
的原则,逐步实现全旗统一接入汇聚。
专栏 5 数据资源治理工程
强化数据治理工程。基于全旗统一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组织各部门按规范开展数据清洗
治理,并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建立起数据核对及常态化更新机制,对各部门数据进行规
范性检查、一致性比对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
数据供需对接工程。完善常态化数据供需机制,保障数据共享和需求清单的完整性、准确
性,明确可共享数据类型及范围、不可共享数据类型及原因,以及需求清单数据类型与用途等。
定期对各部门数据供给、需求和应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数据按需共享、有序交换。
三、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利用
建立完善数据采集交换平台。依托鄂尔多斯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准格尔旗数据资源池,完善
准格尔旗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构建“内外网分离、两级架构、上下贯通”的数据采集交换平台,推
动全旗数据资源集中汇聚与交换共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实现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
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等数据资源开放。对接自治区、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
整合各部门数据开放服务网站服务入口,建设一站式的旗级基础公共数据平台,向公众、企业、科
研机构提供数据产品查询、数据下载、应用接口等服务。
强化数据资源多场景应用。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发技术标准体系,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
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提高数据访问、流向控制、数据溯源、数据销毁等关键环节技术支撑能
力,确保数据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行为留痕、责任可究。探索社会化的数据授权运营模式,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