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2022年第4期(总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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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土壤利用状况普查。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作物产量
               水平等基础信息和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三、普查进度安排
                   (一)2022 年。制定全旗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二)2023-2024 年。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

               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时间截
               至 2024 年 11 月。
                   (三)2025 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汇总形成第三次全旗土壤普

               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旗耕
               地质量报告和全旗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普查组织实施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准格尔旗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

               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
               协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普查技术组,综合协调组由旗农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自然资
               源局、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水利局、林草局、统计局等部门相关科室及旗农畜产品安全与生态

               资源保护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工作统筹、人员调度、组织协调、资金筹措等;普查技术组由旗
               农牧局、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草局等部门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进一步细化分工,分别负责全旗耕

               地(含园地)土壤、林草地、未利用地(重点盐碱地)土壤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邀请自治区、市具
               备丰富实践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审查相关方案、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技术培训、实地指

               导等。办公室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五、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地方财政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
               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旗

               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与旗财政局对接,做好经费预算保障工作。
                   六、普查工作要求

                   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要强化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

               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区、部门、单位
               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各有关部门、各苏木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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