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2022年第4期(总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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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准格尔旗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准政办发〔2022〕68 号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3 日


                                      准格尔旗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构建安全韧性城市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准格尔旗城市排水防涝及应急抢险工作,

               有效应对发生在市政区的暴雨、洪涝灾害等事件,保证排水防涝及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
               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旗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防汛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准

               格尔旗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准格尔旗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治区、市、旗防
               汛抗旱指挥机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准格尔旗市政区内,因暴雨等极端天气产生的内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

               和应急处置等情况。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苏木乡镇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具体由开发区管委会及各苏木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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