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2022年第4期(总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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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财政局:负责全旗排水防涝设施新建及维修养护资金筹措、拨付及预结算等工作;统筹加大城

               市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改造和维护、 日常宣传培训和演习相关资金投入,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等工程
               项目资金的投入、拨付,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排水
               防涝设施、海绵城市等项目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筹措防汛抗灾经费,审核防汛抗灾经费分配方案,

               及时下拨经费并监督使用;负责防汛抢险、灾后水利工程修复、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疫病防治
               资金的筹集、管理和检查落实。

                   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排水防涝、河道水系、海绵城市、雨水综合利用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空间性
               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一致性进行审查,确保行业规划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加大建设

               用地保障力度,确保排水防涝设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的用地需求;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撤
               离、抢险救灾与调查处置工作,宣传普及防治知识。

                   旗气象局:汛前负责提供气象情况资料,汛期及时、准确向防涝指挥部有关单位和防汛重点单位
               提供雨情动态和短、中期天气预报、短期气候趋势预测等气象信息及实时监测信息;对重要降水天气

               过程和城市积水气象风险等提前作出预报预警,24 小时不间断监测雨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出相
               关建议;充分利用多种载体手段,滚动发布各类灾害预报信息和防范避险提示。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全旗实施城市排水防涝、海绵城市、雨水综合利用等设施的建设工作;
               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现场排水防涝、检查和指导工作,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对高空

               设施、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基坑、隧道等关键部位进行有效加固或必要的拆除,落实抢险队伍、
               物资等;指导城市内涝造成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督促做好市政区管辖范围内排水管网、泵站、污水

               处理厂等排水防涝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运营企业加强汛期城市道路易积水点及供热、
               燃气、供水、垃圾收转运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防涝重点部位的巡视巡查,及时排除易涝隐患,保障汛

               期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转;负责督促落实全旗地下人防工程的防涝应急措施,建立健全防涝工作责任
               制,排查整治防涝隐患,指导督查人防工程防涝应急处置措施和抢险设备配备,负责人防工程的险情

               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监督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开发项目范围内防涝抢险工作,编制相

               应的防涝应急预案,落实防涝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器械等;负责监督、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小
               区内地下车库、地下室等地下建筑防涝准备、排水设施设备排查检修、防涝应急物资储备、防涝应急

               预案制定演练等防涝措施;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做好遭遇重大险情时转移群众的住房保障工作。
                   旗园林绿化事业中心:指导全旗公园广场绿地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公园绿地内湖泊水系接

               纳城市涝水准备,建立健全公园广场绿地等管辖设施的安全管控,加大汛期对高大树木的加固支撑,
               以及对倒伏树木的清理架扶和雨后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

                   旗环境卫生事业中心:负责市政区内垃圾转运处理等设施防涝重点部位排查,及时消除易涝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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