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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 145 •
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少年儿童成长, 自治区、市党委、人民政府始终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
重大战略任务,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为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准格尔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工作,与国家、 自治区和市同步,先后实施三个周期儿童发展纲
要,从儿童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与法律保护等领域提出了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为全旗儿童
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加强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大基础性投入,坚持儿
童优先发展,为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在制定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安排部署工作等各个
环节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和福利水平,保护儿
童权益,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向儿童倾斜,进一步促进全旗儿童
健康成长,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未来十年,我国正处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从地区实际出发,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少年儿童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
体意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
广大少年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准格尔旗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制定和实
施新一周期儿童发展规划,将为促进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提高全旗人民整体素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内
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内蒙古
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鄂尔多斯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和《准格尔旗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求, 结合准格尔旗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对内蒙古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
面统一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准格尔旗儿童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
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
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
路,贯彻落实党中央、 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
贯穿到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在出台地方法规、制定政策规划、配置公共资源、部署开展工作
中优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和发展需求,为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儿童
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