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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公报 2022.7—8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
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
煤炭开采项目收益补偿
集体土地的公告
第 24 号
根 据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国 土 资 源 厅 和 鄂 尔 多 斯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颁 发 的 《 采 矿 许 可 证 》 ( 证 号 :
C1500002011011120105671)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
小鱼沟煤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3〕1053 号),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
鱼沟煤炭有限公司拟对准格尔旗大路镇房子滩村碾房梁社部分土地给予收益补偿,用于内蒙古三维资
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煤炭开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补偿土地面积、地类
收益补偿土地总面积 1995.54 亩,其中水浇地 0.16 亩,梁耕地 506.57 亩,草地 1488.81 亩。以
上地类为国家三调数据,具体地类以搬迁工作组和地类认定小组实地核实为准。
二、收益补偿土地用途、位置
收益补偿土地用途为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采煤需要;位置位于准格尔旗大路
镇房子滩村碾房梁社。
三、土地收益补偿标准
土地收益补偿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准政发〔2013〕42 号)及其补充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将组织有关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补偿土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
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
个人相互转告周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由搬迁补偿工作组成员和土地权属界限指认小组成员与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共同签字确认。
(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在补偿土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改变土地地类、栽种树木,
如有以上行为或其它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