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2022年第4期(总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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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 19 .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 号),被征地兴

               隆街道薛家湾村属于准格尔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一类区,地类补偿标准统一按照综合地价 62160 元/
               亩补偿;蓝天街道阿岱沟村属于准格尔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二类区,地类补偿标准统一按照综合地价
               47875 元/亩补偿。

                   (二)房屋拆迁安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农村集

               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准政发〔2013〕42 号)及其补充规定执行。具体由旗自然资源局
               组织实施。
                   (三)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被征地农民可按照《准格尔旗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准政办发〔2021〕110 号)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具
               体由所在街道组织实施。

                   三、征地补偿费(两补费)分配
                   所在街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指导被征地村社制定补偿费分配使用方案,经村

               民代表大会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发放。
                    四、征地工作流程

                   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准格尔旗预征收(用)农村集体土地工作流程的通知》(准政发
                〔2017〕15 号)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旗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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