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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公报 2022.7—8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实施
意见 ( 2022-2025 年) 》的通知
准政办发〔2022〕57 号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实施意见(2022-2025 年)》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0 日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
保护发展实施意见 (2022-2025年)
十八大以来,旗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
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立足于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统筹“山水
林田湖草沙 ”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坚持尊重自然、保护
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
系统治理,加强科学绿化,深入实施林草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林草产业发展,
建立健康稳定的林草生态体系、发达的林草产业体系和完善的支撑保障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
民生产生活对森林、草原及其产品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以保护为主的原则。协同开展林草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坚持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