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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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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政办发〔2022〕100 号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大企业:
现将《准格尔旗接诉即办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9 日
为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及时有效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提高 承办单位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
《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接诉即办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鄂党办发电〔2022〕4 号)《鄂尔多斯市接诉即办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试行)》精神,结合工作实
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考核对象。鄂尔多斯市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下称“12345 热线”)工作承办单位,
即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本年度内没有 12345
热线交办事项的承办单位不参加考核。
第二条 基本原则。工作考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效能的原则。通过科学设置量化考评指
标,建立全面客观反映各责任 单位工作实绩的评价体系,以充分调动积极性,保障热线管理规 范、
运转高效、阳光透明、廉洁公信。
第三条 考核主体。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绩效考评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周期。月度考核周期为每月 1 日 0 时到次月 1 日 0 时。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次月
15 日 17:00;年度考核周期为 1 月 1 日 0 时至次年 1 月 1 日 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