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2025年第1期(总第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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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 9 •
(三)加强排查整治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及散埋乱葬现象。各苏木乡镇街道负责摸清辖区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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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及“三沿七区”内违建墓地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并通过绿化遮蔽、迁移、平
整等方式进行整治。同时,对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符合条件的纳入专项规划,并进行规范管理。
(四)切实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对公益性公墓落实苏木乡镇的主体管理责任,配备专门人员
定期到苏木乡镇进行督查,加强日常管理维护。通过公益性公墓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全旗公益性公墓
的规范使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督导苏木乡镇加强对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公墓管
理使用有序、维护正常,逐步实现殡葬改革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信息化。
(五)不断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对殡仪馆(中心、站)职工实行绩效考核,强化对殡葬职工的
约束机制,制定殡仪馆各项规章制度,优化服务流程,为事主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积极开展殡葬服
务秩序治理整顿,设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对殡仪服务车辆的管理,凡出现侵害群众利
益的,坚决予以追责和打击,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继续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及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
移风易俗。通过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环保的殡葬新理念,弘扬优秀传统
文化,进一步简化丧事程序,摒弃披麻戴孝、焚烧纸扎等丧葬陋俗,用黑纱、白花代替披麻戴孝,
用鞠躬代替磕头,用鲜花、花圈代替烧纸,逐步形成“厚养礼葬”新风尚。
(七)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治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带头文明治丧,
简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实行火葬或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祭
奠、低碳祭扫,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带头宣传殡葬改革,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
文明新风。党员、干部去世后,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
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党员、干部要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
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
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
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八)大力推行火葬、生态安葬。各苏木乡镇街道要把推进遗体火葬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点,
力争使殡葬火化率稳中有升。根据人口、耕地、交通等情况,将政府驻地镇区、四个街道城区、沙
圪堵镇区定为火葬区,并逐步扩大。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划定为土葬改
革区。在火葬区,除国家法规另有规定及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丧葬习俗之外,党员、干部去世后遗
体必须实行火葬,国家工作人员不实行火葬的,不享受丧葬费待遇。鼓励、支持土葬改革区遗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