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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公报 2022.7—8
愿服务联系电话,同意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
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五、应急保障
旗城市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
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水电气暖持续安全、社会秩
序稳定、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城市防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武警中队、旗消防救援大
队及其他专业应急抢险队伍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在防汛抗旱期间,各级防涝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
社会公众力量投入城市排水防涝及抢险救灾工作。
(一)队伍保障
旗城市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加强防涝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应急抢险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
培训与考核,严格管理物资、装备。必要时,协调武警中队和旗消防救援大队等组成抢险突击力量,
承担抢险任务。各成员单位应及时更新相关物资、装备,确保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备战状态。
(二)经费保障
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维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所需经费纳入旗级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为应
急处置工作和日常宣传培训、演习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旗财政局根据排水防涝、应急抢险需要,
以及内涝、洪涝灾害程度和水毁工程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毁坏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
修复工作。
(三)物资保障
旗城市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防涝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
理 ”,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部门(单位)筹集的办法。在旗防汛
抗旱指挥部、旗城市防涝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按相关规定储备、调拨、供应抗洪排涝、应急
抢险、灾民安置、救援救灾机械、设备、物资等,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四)通信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依法保障抗洪排涝信息畅通,对城市防汛排涝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五)医疗卫生保障
旗卫健委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医疗卫生应急的各项保障措施。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
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进行巡检,负责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
员等工作。
(六)技术保障
旗城市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旗级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建立旗城市防涝应急专家库,协调相关专
家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为排水防涝抢险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应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