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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 49 .
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对城市排水防涝的重点部位、重点地段或风险隐患点,应提前编制具体应急抢险
方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立即派出专业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进行抢修和加固。
六、善后处置与恢复
(一)善后处置
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在旗城市防涝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旗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
处等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保险理赔、救援物资供应、环境
污染消除、灾后重建、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确保社会稳定。
(二)总结评估
1.较大、特大、重大排水防涝事件,应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结;较大
以下排水防涝突发事件,由旗城市防涝指挥部报请旗政府同意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结。
2.防涝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旗城市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指导街道办事处组织
力量对洪涝造成的损失进行修复,相关单位做好房屋损坏等情况统计,尽快恢复城市容貌和各项秩序,
保证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同时,开展灾情核定,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
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旗城市防涝指挥部根据各
成员单位评估情况,形成工作专报报旗政府及有关部门。
3.旗城市防涝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在每年汛期结束后,针对排水防涝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
全面总结、分析、评估。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
从排水防涝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内涝防治工作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来
年的排水防涝工作。
七、 日常管理
(一)宣传教育
旗城市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防涝突发公共事件的培训教育计划,编制公众
应对因暴雨内涝等造成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教材和应急手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客
户端等媒体平台,开展避险、 自救、互救等常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市民防汛意识及自救能力,普及应
急基本知识。
(二)应急演练
旗城市防涝指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或开展多部门联合演练,检验、改善和强化应
急预案,提高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各成员单位应针对管辖范围内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开
展培训,举行抢险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应加强排水防涝及避险知识宣传,
提高公众的防灾避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