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2022年第4期(总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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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 135 •
2.健全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巩固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保障女性依法参保。完善生育
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政策。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提高生育
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实现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
经办、信息系统统一。
3.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健全重特大
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满足妇女基本医
疗保障需求。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单
制结算”。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进建立女职工医疗互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宫颈癌、乳腺
癌等重大疾病的保障作用。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提高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促进妇女依法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完善被征地女农牧民基本
养老保险措施,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制度,
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妇女养老保险水平。
5.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功能,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督促用人单
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失业保险,提高参保率。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时享有失业保险待遇。完
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制定特殊时期失业保障政
策,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劳动者提供失业保障。
6.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增强工伤保险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的功能,落实国家新业态领域
职业伤害参保机制,将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参保范围。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注
重为高风险行业女职工投保,保障因工伤亡女性享有保险权益。
7.做好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救助政策衔接,推进救助
制度整合。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
项救助制度,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加强城乡特困人员中妇女的救助工作,
有效保障困难妇女群众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
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推动形成“物质+服务 ”的社会救助方式。鼓励、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为生活困难妇女提供救助帮扶。
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8.更好满足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扩大福利范围,提高妇女社会福
利水平。建立健全空巢家庭、老养老家庭、失独家庭的关爱服务机制,落实高龄老年妇女津贴、经济
困难老年妇女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妇女护理补贴等待遇。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扩大适合残
疾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
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适老化改造,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
和家庭延伸。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结合服务能力适当拓展服
务对象,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促进养老机构提供多
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
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居家社区机构健康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支持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