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2022年第4期(总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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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权设置、股权量化、权益流转和继承等各环节,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
               家庭成员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保障进城落户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畅通其维权渠
               道。
                    12.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加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农村妇女培训
               力度,促进脱贫妇女群体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扶贫扶志行动,落实好过渡期各项要求,保持主
               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完善农村低收入妇女帮扶机制
               , 防止妇女返贫。鼓励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合作,推进农畜产品网络销售。扶持发展适合
               城乡低收入妇女自主发展的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通过致富带头人培育、帮扶车间建
               设和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农村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13.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积极发挥妇女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牧业农村现代化建
               设中的作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农村创业创新
               园区(基地)等平台作用,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组织。加强高技能女性农牧民培育,引导女性农牧民争做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
               办人和新型农牧业管理经营能手,推进农牧民妇女素质和技能双提升。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升参与水平。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
               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3.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届提高。各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届提
               高。
                   4.旗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
               高。

                   5.旗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
               逐步提高。

                   6.苏木乡镇领导班子中应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其中有一定数量的正职。
                   7.嘎查村党组织成员、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
               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嘎查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30%以上,嘎查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达到 10%以上。
                   8.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合理
               结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40%以上。
                   9.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保持合理结构。
                    10.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
               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11.鼓励支持女性参加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策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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