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2022年第4期(总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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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 131 .





               创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办好各类招聘活动。依托全市布丝瑰
               就业行动计划,建设助创产业联盟,创建旗级布丝瑰就业基地、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及大学生创业就业
               实习基地、设计师培养基地。推广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开展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女大学生
               创业。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
                   5.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识型、
               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不断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从业的比
               例,促进妇女高质量就业。逐步消除职业性别隔离,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统筹城乡、
               区域发展,缩小男女转移就业差距。统筹推进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提高农牧民
               妇女工资性收入。

                   6.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制度保障,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承担科技
               计划项目、参与科技决策咨询、拓宽科研技术网络等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完善女性科技人才
               评价激励机制,培养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激励女性
               科技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专业知识、科研管理、
               创新创业等的培训。加强典型宣传,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7.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和应用,提高
               女性职业竞争力。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
               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

                   8.改善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状况。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健康宣传教育,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
               别规定》宣传执行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和水平,提升女性劳动者的安全生产
               意识和能力。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
               监察及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监督。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
               落实哺乳时间和产假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防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保障女职工在工作中免
               受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生产工艺的危害。

                   9.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
               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
               完善相关执法措施。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
               推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女职工维权仲裁庭,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
                    10.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加强检查,禁止用人单位将生育状况作为对女性招聘
               录用、培训定级、评聘晋升等方面考查的条件,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
               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建立政府、企
               业和家庭间生育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支持。学校、研究机构等
               用人单位探索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推动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应建尽建和人员密集场
               所建设标准化母婴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教育托管服务。

                    11.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在农村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工作中保障农村妇女权益。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规范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
               份确认办法,完善包括征地补偿安置在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内部分配机制,保障农村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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