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2022年第6期(总第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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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 61 •
研判工作由接诉即办分管副旗长、编办和旗热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接诉即办分管副旗长任组
长、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研判。
(三)研判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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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判组采用线上方式开展研判工作,建立微信工作群,由热线主管部门人员负责管理。
2.研判组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在工作群研判处理工单派发及工单办结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
3.研判组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尽职尽责,认真对待研判工作,及时回复工作群内的消息和通知,
详细了解问题具体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并参与最终表决。
4.各单位委派的研判组成员如需变更,单位需至少提前一周与旗接诉即办中心对接,确保研判
工作稳步进行。
5.研判组通过表决形式对争议和问题工单作出最终处理意见。表决以研判组成员多数同意形成
的处理意见为最终结果。
6.如有新情况或新证据证明研判组作出的处理意见存在问题,可重新组织研判,未经再次研判
形成新的处理意见,承办单位需严格按照现有的研判组处理意见执行。
第八条 督办
(一)联合督办组
对于“接诉即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群众诉求体现出的社会治理层面中的问题,由旗人民政
府、旗纪委监委和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成联合督办组进行督办。
(二)督办方式
1.通报督办。根据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日简报、周报告、月通报、
不定期专报等形式在全旗范围内通报各单位诉求办理情况。
2.会议督办。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送接诉即办工作情况并视情况提出
会议建议,由常务副旗长决定并组织召开接诉即办工作调度会对问题工单进行调度解决。
3.领导督办。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定期对挂账工单和存在问题工单进行分类汇总,将有关
问题报送承办单位的分管副旗长,由分管副旗长调度解决。
4.纪委督办。旗纪委监委负责对系统内各承办单位的问题工单及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报送
的问题工单进行重点跟踪督办。
(三)督办问题